2024年5月,贵州省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铜仁市发现,铜仁市部分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工作滞后,河流岸线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推进不力,违法侵占岸线及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水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铜仁市地处长江上游,境内河流水系发达,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有121条,实现河流有效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对于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因岸线管理及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治理不力,河流水生态问题长期存在,未得到根本解决。
二、主要问题
(一)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工作滞后。河湖“四乱”问题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的重要举措,有效的整治工作,对于实现河道管理更加规范、科学,保障河道行洪和输水安全,维护正常水事秩序,促进人水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2022年以来,水利部、省水利厅反馈铜仁市河湖遥感图斑涉嫌违法违规项目875个,铜仁市和各区(县)印发了涉嫌违法违规项目整改方案,明确“拆除类、取缔经营类问题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技术审查备案类、补办手续类、台账管理类问题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截至督察进驻,875个涉嫌违法违规项目中的30个拆除类和取缔经营类项目仅整改完成13个拆除类项目,整改完成率43%,剩余17个项目未完成整改,其中沿河县6个。涉及技术审查备案类、补办手续类、台账管理类整改的845个涉嫌违法违规项目,仅完成6个手续补办类、1个技术审查备案,整改完成率仅为0.83%,清理整治工作严重滞后,导致大量涉水项目长期处于违法违规状态。督察还发现,乌江干流沿河县蛮王山庄段、思州酒店对岸大桥下、淇滩古镇大桥下均存在违规倾倒和堆存建筑垃圾、弃土、碎石等问题。沿河县思州酒店对岸大桥下违规倾倒弃土碎石
(二)河流岸线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推进不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按照水利部安排部署和《贵州省河湖长制“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要求,2023年1月省河长制办公室部署开展河流干流已建、在建岸线利用项目排查评估和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旨在摸清岸线开发利用情况,清理整治涉嫌违法违规占用河道行为,恢复河道行洪通道,修复岸线生态环境,助推全省河湖治理保护高质量发展。铜仁市河长制办公室于2023年2月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河湖岸线利用现状调查评估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铜河长办〔2023〕2号),要求于2024年6月底完成涉及乌江、舞阳河、锦江、松桃河4条河流354个岸线利用涉嫌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截至督察进驻,仅完成5个,整改完成率1.4%,河流岸线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推进不力。抽查发现,沿河县沙洲大酒店游泳池项目违规占用乌江干流岸线约56米修建游泳池及附属设施,岸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三)中小河流治理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督察发现,2024年,铜仁市共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4个,其中需办理相关手续项目12个。截至督察进驻,仍有印江河松桃县大河至石梁段治理工程、甘龙河松桃段治理工程等8个项目未完成手续办理。现场核查发现,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在河道清理普遍存在水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施工作业粗放,土石弃渣随意堆放等情况。如印江县印江河乌巢村至普子村段治理工程、江口县小江河怒溪镇段防洪治理工程未采取干挖施工方式,未对悬浮物含量高的防洪堤基坑废水、河道清淤围堰废水和弃渣场清淤渗滤废水进行处理,工程渣土随意堆存于河道两岸,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施工造成水体环境污染。
三、原因分析
铜仁市部分县(区)对河流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相关职能部门对河流岸线监管不严,项目建设方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岸线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不力,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及侵占岸线情况长期存在,对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