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标准适用范围、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技术路线和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方法。标准适用于指导和规范国家和地方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我部组织起草了《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6月2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卢延娜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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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4926073
电子邮箱:luyn@craes.org.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凌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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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5645467
电子邮箱:sslysc@mee.gov.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