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公示并听取公众意见,宁波市将兴建多处环境卫生设施,具体如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市区规划设置6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为3085吨/日(包括预留400吨/日)。其他垃圾处理设施:市区规划设置4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均为现状设施,总处理规模为615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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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公示

2023-02-21 16:00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宁波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公示并听取公众意见,宁波市将兴建多处环境卫生设施,具体如下:

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市区规划设置6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为3085吨/日(包括预留400吨/日)。其他垃圾处理设施:市区规划设置4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均为现状设施,总处理规模为6150吨/日。市区规划设置1座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设施,为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中心(世行二期塑料垃圾深加工、废弃电器电子拆解等项目),年处理规模为10万吨。新建宁波洞桥垃圾综合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理生活垃圾以及部分一般工业固废、市政污泥等,规模为1500吨/日。市区规划建设海曙洞桥和奉化白杜两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北仑郭巨和镇海石化两座静脉产业园。

022115294180_0宁波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公示稿_28_副本.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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