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实验室废气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报批稿),本文件规定了实验室废气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废气收集、净化以及运行管理的要求。适用于实验室因使用易挥发物质而产生有机、无机废气的污染控制。要求验室单位应根据废气特性选用适用的净化技术,常见的有吸附法、吸收法等。有机废气可采用吸附法进行处理,采用吸附法时,宜采用原位再生等废吸附剂产生量较低的技术;无机废气可采用吸收法或吸附法进行处理;混合废气宜采取组合式净化技术。根据技术发展鼓励采用更加高效的技术手段,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预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