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湖北亿钧耀能新材股份公司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JZSJ-202305QT-016001001)招标公告,合同规模预估1895.96万元,主要内容是对玻璃炉窑一线(500t/d)和二线(900t/d)进行炉后烟气净化系统进行除尘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提标升级。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湖北亿钧耀能新材股份公司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由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03-421004-89-02-17694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亿钧耀能新材股份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财政补贴。招标人为湖北亿钧耀能新材股份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52号。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主要内容是对玻璃炉窑一线(500t/d)和二线(900t/d)进行炉后烟气净化系统进行除尘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提标升级。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合同估算价:1895.96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不低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3.4.1项目班子配备:①项目经理简历表;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五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技术负责人简历表;③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为本单位职工,须持证上岗且不得相互兼职,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3.4.2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注:本项目投标人其他资质要求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