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下午,随着嘉兴市桐乡时代锂电和湖州市长兴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排污权交易合同上签字盖章,标志着浙江省首笔跨地市排污权交易成功“落地”。这是长三角的首例,为全省建立跨地市排污权交易的市场提供了实践经验。
近年来,湖州市积极推动水泥企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深入开展水泥熟料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省率先实现水泥熟料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稳定达到一阶段超低排放水平(50毫克/立方米以下、100毫克/立方米以下)。今年5月,长兴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通过深度脱硝达到二阶段超低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排放35毫克/立方米以下、氮氧化物排放50毫克/立方米以下),较省定要求提前一年半,实现减排二氧化硫78.5吨/年、氮氧化物1065.6吨/年,为排污权交易腾出富余空间。
今年以来,嘉兴市以全面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为契机,探索跨区域排污权交易,鼓励各地先行先试,协同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桐乡时代锂电年产40万吨锂电三元前驱体联动5万吨三元材料一体化绿色智造项目,总投资201.36亿元,被列入2023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获知相关情况后,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主动介入,通过上门、电话等方式指导帮扶,助力重大项目落地。桐乡时代锂电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获得了长兴南方水泥有限公司78.5吨二氧化硫、138.24吨氮氧化物的排污权指标,较一级市场交易(年度均价)来看,为企业节省成本近450万元,并加速了项目推进,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充沛的“阳光雨露”。
本次跨地市排污权交易是市场化合理配置环境资源、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案例。
对转让方来说
企业通过转让富余排污权实现获利,增加了减排技术升级改造的内生动力,对绿色转型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彰显了市场对排污权价值的认可。
对受让方来说
企业通过跨区域排污权交易获得排污指标,拓宽了重大项目落地的途径,减少了生产成本投入,体现了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