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一批)》。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建委(建设局)、城管(综合执法)局: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有效缓解产废企业面临的处置难,我厅会同省建设

首页 > 固废处理 > 垃圾处理 > 工业固废 > 政策 > 正文

《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一批)》印发!

2023-07-07 11:12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一批)》。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建委(建设局)、城管(综合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有效缓解产废企业面临的处置难,我厅会同省建设厅制定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一批)》的函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070714415334_0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名录_5.jpg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点击空白区域关闭图片,
双指拖动可放大图片,单指拖动可移动图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