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一批)》。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建委(建设局)、城管(综合执法)局: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有效缓解产废企业面临的处置难,我厅会同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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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一批)》印发!

2023-07-07 11:12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一批)》。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建委(建设局)、城管(综合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有效缓解产废企业面临的处置难,我厅会同省建设厅制定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一批)》的函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070714415334_0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名录_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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