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印发《上海市拆房垃圾、装修垃圾分拣残渣零填埋工作方案》(沪绿容(〔2025〕62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按照“控制填埋总量、管控垃圾品质、分区实现目标”的思路,上海全市2025年底前实现拆房垃圾、装修垃圾分拣残渣(以下简称分拣残渣)近零填埋,2026年底前实现零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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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6年底前实现拆房垃圾、装修垃圾分拣残渣零填埋

2025-05-28 10:05 来源: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近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印发《上海市拆房垃圾、装修垃圾分拣残渣零填埋工作方案》(沪绿容(〔2025〕62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按照“控制填埋总量、管控垃圾品质、分区实现目标”的思路,上海全市2025年底前实现拆房垃圾、装修垃圾分拣残渣(以下简称分拣残渣)近零填埋,2026年底前实现零填埋。浦东新区、宝山、嘉定、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等郊区(以下统称“零填埋区”)于2025年9月底前率先实现零填埋。

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等中心城区以及闵行区(以下统称“近零填埋区”)逐步实现零填理,2025年7月底前,全市当月分拣残渣填埋总量降至3万吨/月:2025年12月底前,降至2万吨/月,实现近零填埋:2026年6月底前降至1万吨/月,2026年12月底前实现零填埋。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上海市拆房垃圾、装修垃圾分拣残渣零填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绿化市容局、市城投集团:

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升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根据《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沪府办发〔2023〕2 号),按照本市固体废物近零填埋工作部署,现将《上海市拆房垃圾、装修垃圾分拣残渣零填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上海市拆房垃圾、装修垃圾分拣残渣

零填埋工作方案

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升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根据《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沪府办发〔2023〕2 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24〕56 号),按照本市固体废物近零填埋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按照“控制填埋总量、管控垃圾品质、分区实现目标”的思路,全市2025年底前实现拆房垃圾、装修垃圾分拣残渣(以下简称分拣残渣)近零填埋,2026年底前实现零填埋。

浦东新区、宝山、嘉定、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等郊区(以下统称“零填埋区”)于2025年9月底前率先实现零填埋。

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等中心城区以及闵行区(以下统称“近零填埋区”)逐步实现零填埋,2025年7月底前,全市当月分拣残渣填埋总量降至3万吨/月;2025年12月底前,降至2万吨/月,实现近零填埋;2026年6月底前降至1万吨/月,2026年12月底前实现零填埋。

二、工作措施

(一)零填埋区巩固成效

浦东新区、宝山、嘉定、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等郊区绿化市容部门要督促、指导拆房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经营单位,建立进场垃圾品质管控制度,减少杂质混入,提高分拣能力,通过机械化分拣实现应分尽分、应用尽用,充分发挥自有(或共享)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作用,确保 2025 年 9月底前全面实现分拣残渣零填埋。对于分拣出的可燃物,鼓励通过焚烧发电、制作衍生燃料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对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焚烧的分拣残渣,要确保符合焚烧要求;对于分拣出的灰土等惰性物质,鼓励通过与装修垃圾再生骨料协同处理,加工为再生建材利用。

(二)近零填埋区加速减量

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等中心城区以及闵行区绿化市容部门要明确拆房和装修垃圾源头管理要求,禁止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入,要加强拆房和装修垃圾中转场所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拆房和装修垃圾中转分拣场所经营单位建立进场、出场垃圾品质管控制度,在 2026 年 12 月底前逐步实现分拣残渣零填埋。

徐汇、黄浦、静安、杨浦等 4 个区原生拆房和装修垃圾进入老港再生建材利用中心处理,含有木屑、塑料、灰土等杂质占比原则上不超过 20%,通过市级设施保障,实现 2025 年底近零填埋和 2026 年底零填埋。

长宁、普陀、虹口、闵行等 4 个区以分拣残渣进入老港基地处理,要通过技术改造和强化管理等措施,稳步提高分拣残渣可焚烧水平,确保分拣残渣品质达到焚烧要求。其中,长宁区在 2025 年 6 月底前实现零填埋,普陀、虹口、闵行区要落实残渣量计划管理,逐月降低分拣残渣填埋量,实现 2025 年底近零填埋和 2026 年底零填埋。

(三)老港基地提升资源化处理能力

城投集团要加快在老港基地新增拆房和装修垃圾预处理分拣设施,确保按既定时间节点推进目标实现,必要时通过增设临时设施提升分拣能力。要建立拆房和装修垃圾、分拣残渣进场管理制度,加强老港基地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严禁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对不符合要求以及杂质含量明显偏高的,老港基地可拒绝接收,由来源区落实处置。

三、保障举措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市绿化市容局统筹协调分拣残渣近零填埋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城投集团落实近零填埋工作要求,加强设施监管检查和垃圾品质抽检,对发现问题开展督办整改。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各区绿化市容部门加强辖区拆房和装修垃圾中转场所、资源化处理场所属地监督管理;城投集团加强末端设施运营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提升资源化处理能力。三是落实计划管理。各区绿化市容部门要按年度提出辖区分拣残渣预测产生量,由市绿化市容局结合各区的推进时间节点,制定全市装修垃圾分拣残渣物流计划,按照月度予以控制。各区绿化市容部门以及老港基地,每月向市绿化市容部门盖章书面报送分拣残渣的产生、处理情况(见附件),加强填埋计划量闭环管控。

联系人:市分类中心,候树梁,52906672

市局环卫处,王驰迪,52567017

邮箱:fgctf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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