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就《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贵州生态补偿核算指标为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年度优良天数比率和细颗粒物浓度,指标数据来源为该城市当年度所有国控自动监测站的有效数据。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总额为2000万元,其中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年度优良天数比率补偿资金占比80%(1600万元),细颗粒物补偿资金占比 20%(400万元)。
江苏省政府06月12日
汕尾市人民政府06月11日
珠海市政府05月27日
珠海生态环境局05月27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02月26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02月25日
河池市人民政府02月20日
泰安市人民政府01月06日
毕节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19日
铜仁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17日
安徽省发改委06月19日
财政部06月04日
生态环境部05月21日
湖南省林业局04月29日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02月27日
灵武市人民政府02月1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01月22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01月14日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01月14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1月09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27日
生态环境部06月05日
平顶山市政府06月05日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5月21日
中国人大04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04月2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04月22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