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府采购网发布龙华区大气污染减排精细化治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服务总体要求:完善龙华区环境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环境和气象监测监控系统的功能;通过监测数据分析研判,抓住特控区域的环境空气改善空间,指导开展龙华区大气污染减排精细化治理,努力达到《“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下达的空气质量控制目标。
服务内容:
1、依托现有气象监测网络完善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指导大气污染减排精细化治理:
(1)对气象监测网络中位于龙华、大浪、观澜和民治四个街道的27个社区自动站,增设PM2.5,PM10和O3等三项环境空气监测指标,组成龙华区重点街区大气环境和气象监测网络。
(2)集成新增PM2.5,PM10和O3大气环境监测数据,提供大气环境监测数据处理、统计、查询等服务,同时开展大气环境和气象监测数据分析研判,指导开展大气污染减排精细化治理。
(3)负责27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设备维护,保障监测设备及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4)充分发挥环境和气象监测监控系统的功能,基于监测数据分析研判结果明确管控重点,指导大气污染减排精细化治理。
2、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
(1)配置6台电动洒水车,日常期间针对龙华区6个街道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开展夜间洒水抑尘作业;大气污染强化减排期间对观澜、民治街道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开展抑尘增湿降温洒水作业。
(2)日常夜班作业暂定为22:00~6:00(次日),可根据实际需求和情况作适当调整。应急作业分为日班和夜班,暂定为日班9:30~17:00,20:00~22:00(含用餐时间);夜班22:00~6:00(次日),大气污染强化减排期间安排为4个日班4个夜班。
(3)为有效利用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本项目优先采用水质净化厂中水进行作业。
(4)根据网格化监测数据科学作业,重点应对,开展局部区域增湿、降温、抑尘措施。
详情如下:
龙华区大气污染减排精细化治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22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ADL2023000153
2.项目名称:龙华区大气污染减排精细化治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单位:元):5,585,100
4.最高限价(如有):无
5.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合规性书面承诺(提供《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
9、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