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2023-2024年度水泥错峰生产执行时间调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其中采暖季时间统一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年度错峰天数150天,其中采暖季120天、非采暖季30天。同时鼓励水泥企业环保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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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3-08-24 09:09 来源: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2023-2024年度水泥错峰生产执行时间调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其中采暖季时间统一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年度错峰天数150天,其中采暖季120天、非采暖季30天。

同时鼓励水泥企业环保绩效创A,环保绩效A级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实行差别化错峰停窑时间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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