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2023-2024年度水泥错峰生产执行时间调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其中采暖季时间统一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年度错峰天数150天,其中采暖季120天、非采暖季30天。
同时鼓励水泥企业环保绩效创A,环保绩效A级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实行差别化错峰停窑时间激励措施。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2月24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12月24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信局2024年10月16日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2024年09月19日
安顺市人民政府2024年08月08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4月16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03月20日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2023年11月23日
北极星大气网2023年11月23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11月20日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04月30日
咸阳生态环境局04月08日
工信部03月31日
中国能源观察03月28日
湖北省环境厅03月26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03月21日
北极星环保网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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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氢能网03月12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03月04日
江苏发改委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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