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2023-2024年度水泥错峰生产执行时间调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其中采暖季时间统一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年度错峰天数150天,其中采暖季120天、非采暖季30天。
同时鼓励水泥企业环保绩效创A,环保绩效A级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实行差别化错峰停窑时间激励措施。
湖北省经信厅04月01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11月20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11月03日
湖南生态环境2023年09月06日
湖北省经信厅2023年03月20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3年02月01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2年12月20日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2022年10月17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2年03月04日
水泥人网2021年12月10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前天
深圳能源电子招标投标平台04月07日
北极星大气网04月07日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02月06日
厚道山钢02月06日
承德市人民政府01月23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01月17日
河北省政府01月11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01月11日
河北生态环境发布2023年12月28日
新钢集团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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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采购网前天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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