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2023-2024年度水泥错峰生产执行时间调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其中采暖季时间统一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年度错峰天数150天,其中采暖季120天、非采暖季30天。
同时鼓励水泥企业环保绩效创A,环保绩效A级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实行差别化错峰停窑时间激励措施。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02月28日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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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信局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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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泥协会2024年09月14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06月05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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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25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11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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