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招标与采购网发布中煤华利新疆炭素科技有限公司15万t/a煤基环保炭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系统成套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内容为2套炭化烟气处理装置和2套斯列普活化炉烟气处理装置,预算3324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煤华利新疆炭素科技有限公司15万t/a煤基环保炭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系统成套装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煤华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CCTC10233408。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概况:
中煤华利新疆炭素科技有限公司15万t/a煤基环保炭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单位为中煤华利新疆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中煤华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以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为主营业务。本项目以吉郎德煤矿洗精煤为原料,生产产品主要为压块破碎活性炭(4万t/a)和柱状活性炭(1万t/a)。项目建设地点为巴里坤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2.1.2 招标范围:
2.1.2.12套炭化烟气处理装置和2套斯列普活化炉烟气处理,其中:
2.1.2.1.12套炭化烟气处理装置联合布置,主项号为393a,该主项布置在两套炭化装置之间。2套炭化烟气处理装置的脱硫剂制备、尿素溶液存储、脱硫灰灰仓、烟囱共用。要求每套炭化烟气处理装置均可独立运行。
其中炭化工序烟气管道进口自炭化总汇流烟管三通(汇流烟管三通分别位于各自炭化装置)始,处理合格后的烟气管道至烟囱进口三通(不含三通);要求烟气管道进脱硫塔之前设旁路,在事故状态下,关闭进口烟气电动阀,打开旁路电动阀,旁路烟气管接至烟囱。其余管道、电、仪供货范围为界区线外1米。
SNCR接口:还原剂存储(含储罐)至12台炭化焚烧炉内(不含焚烧炉)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管架及配套辅助设施。
2.1.2.1.22套斯列普炉烟气处理装置联合布置,主项号为494a,该主项布置在两套斯列普炉活化装置之间。2套斯列普炉烟气处理装置的脱硫剂制备、尿素溶液存储、脱硫灰灰仓、烟囱共用。要求每套斯列普炉烟气处理装置均可独立运行。
其中斯列普炉工序烟气管道进口自各自斯列普炉烟气总汇流烟管始,处理合格后的烟气管道至烟囱进口(不含烟囱)。其余管道、电、仪供货范围为界区线外1米。
SNCR接口:还原剂存储(含储罐)至6台斯列普炉焚烧炉内(不含焚烧炉)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管架及配套辅助设施。
2.1.2.1.3 卖方负责成套装置界区内的仪表及控制系统设计、供货及安装,成套装置内的仪表现场仪表控制柜或接线箱至各仪表位置点的控制电缆、槽盒等由卖方负责,仪表接线箱至控制室的通讯线由买方负责。
成套装置自动控制采用DCS系统,炭化脱硫脱硝和活化脱硫脱硝各设置1套操作站。DCS操作站具体要求详见仪表专业统一规定。
成套装置内的设计需提交甲方设计总院进行校审,提供满足设计总院要求的设计资料,配合设计总院完成设计,最终设计由甲方设计总院完成。
2.1.2.1.4 成套装置内≥220kW的电机采用10kV供电,高压电机变频器由卖方供货,变频器布置在买方指定的配电所,自配电所至现场10 kV用电设备的动力电缆由买方负责设计、采购及安装。
成套装置内小于220kW的电机采用0.4kV供电,成套装置界区内的低压用电设备供电由位于界区内的配电柜供电,配电柜由卖方负责供货,自现场配电柜至界区内的低压用电设备的动力供电、设备照明由卖方负责设计、采购及安装;配电柜采用双回路供电,自配电所至现场配电柜的双回路供电由买方负责设计、采购及安装。
2.1.2.2.1 以上4套烟气处理装置供货范围包括:
成套装置之间连接的管道、管道组成件、阀门、法兰及紧固件等;
成套装置内钢结构操作平台、装置内设备、管道及电气仪表槽盒钢支架(含防火涂料)。装置内的钢操作平台及设备照明;
成套装置界区内的设备及管道的防腐和保温。
2.1.2.2.2 卖方的供货范围不包括:
设备基础、厂房等土建工程;
界区内的照明(卖方负责设备本体照明的设计、采购和安装)、静电接地(卖方预留接地板)、采暖通风、消防、给排水设计、电信设计。
2.1.2.2.3 卖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成套装置(包括上述辅助系统)工艺及工艺系统设计、设备及管道布置设计、成套装置内的动力设备配电设计、设备设计、仪表及自控设计等;
成套装置内设备、管道、机运设备、电、仪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包括成套装置内设备制造、检验、包装、运输设备、现场安装及施工、开车技术服务等;
卖方负责提供成套装置的土建条件、给排水消防条件、采暖通风条件、电信条件、进出装置界区的管道界区条件、分析化验等条件;
卖方提供成套装置的操作规程、特种设备(如有)报备及验收手续、成套装置施工验收需要的文件资料等;
卖方的工艺管道设计、机运设计、仪控设计、动力配电设计、设计文件的编号、设备编号、仪表编号等须执行设计院统一规定。
成套装置内的设计需提交甲方设计总院进行校审,提供满足设计总院要求的设计资料,配合设计总院完成设计,最终设计由甲方设计总院完成。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2024年4月1日之前设备到厂,2024年12月1日之前安装完成。
2.4交货地点: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大红柳峡乡巴里坤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内。
2.5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合同签订付预付款20%,主要材料购置完成后付过程款10%,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付款30%,系统安装完成付款20%,联合试运转达到技术要求并通过验收后付款10%,预留10%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2.6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报价(单位:万元),含税。
2.7最高投标限价:33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