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生态环境部官网公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指导意见指出,坚持“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利用为先、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立足农村实际,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综合考虑农村区位条件、地理气候、地形地貌、经济发展水平、村庄常住人口及其污水产生量、污水集中收集难易程度、排水去向、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等,采取管理或/及工程措施,选择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相对集中式或集中式处理等模式,分阶段对农村生活污水应管尽管、应治尽治、应用尽用。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要战略部署,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我部组织编制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陈婧、杨伟
电话:(010)65645711
传真:(010)65645735
电子邮箱:nongcu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编:100006)
附件:
1.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9月6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