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0月23日,浙江丽水庆元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7095.88万元,垃圾处理预算单价216.34元/m3,最高限价7006.06万元,垃圾处理最高限价单价213.6元/m3。大邦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关于庆元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及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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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庆元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项目公开招标!

2023-10-25 08:29 来源: 浙江政府采购网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0月23日,浙江丽水庆元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7095.88万元,垃圾处理预算单价216.34元/m3,最高限价7006.06万元,垃圾处理最高限价单价213.6元/m3。

大邦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关于庆元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庆元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ssggzy.lishui.gov.cn)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BZX-GK-2023-003

项目名称:庆元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数量:1

单位:批

预算金额:7095.88万元,垃圾处理预算单价:216.34元/m3。

最高限价:7006.06万元,垃圾处理最高限价单价:213.6元/m3。

合同履行期限: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同时具有①和②,或具有①的供应商和具有②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具有①的供应商为联合体牵头人):

①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的联合体须满足:①出具联合投标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公告附件。

3. 方式:自行下载获取

⑴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管理;

⑵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20-03-09%2006:00:22,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2. 投标地点(网址):

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⑵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291348249@qq.com),备份投标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备份投标文件造成的响应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4.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 其他事项:本项目全程电子招投标,相关的操作规程务必关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庆元县环卫处

地址:庆元县东环路1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国平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6380595

质疑联系人:姚铮颖质疑联系方式:0578-638059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邦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1幢1306室

传真:0571-86090270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琳燕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090270

质疑联系人:韩银强质疑联系方式:0571-8609653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庆元县财政局

地址:庆元县财政局

传真:0578-6019125

联系人:蒋烨芳监督投诉电话:0578-601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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