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决战60天冲刺保全年”专项行动,即日起至年底,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打击工业企业夜间偷排偷放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对近期查处的两起企业夜间偷排偷放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曝光。
典型案例1
10月27日,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某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进行夜查,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车间内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收集管道进气口端部分锈蚀破损,执法人员使用携带红外热成像仪对收集管道破损部分进行监测,发现大量废气从破损处泄露至外环境,涉嫌污染物偷排偷放,现场要求企业立即将破损管道更换到位,同时对企业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偷排偷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开展进一步调查。
典型案例2
10月29日,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某畜禽企业开展执法夜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东侧厂房内生物质锅炉和废气管道风机正在运行但脉冲布袋除尘器脉冲未开启,脉冲电源线与电源开关处于断联状态。执法人员已对该企业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偷排偷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以案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案例启示
部分企业无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存在侥幸心理,利用夜间掩护进行污染物偷排偷放。针对这种逃避监管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增加夜间执法力度,充分发挥便携式热成像仪等高科技设备高效、快速、准确的现场监测作用,让偷排偷放无处遁形,为企业夜间规范生产戴上“紧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