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0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辽宁省生态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以下简称“运维机构”),是指依法注册成立,利用其人员设备及固定工作场所,依据相关标准或规范,通过合同约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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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2023-11-02 10:50 来源: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0月30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辽宁省生态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以下简称“运维机构”),是指依法注册成立,利用其人员设备及固定工作场所,依据相关标准或规范,通过合同约定方式提供生态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服务(以下简称“运维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服务机构。

本办法适用于对运维机构在辽宁省范围内开展运维服务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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