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我单位对《曲靖市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文及《曲靖市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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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2024-01-19 08:58 来源: 陆良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 4 号):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我单位对《曲靖市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文及《曲靖市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报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曲靖市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建设单位:陆良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陆良县中枢街道办事处茶花社区居委会大凹里(陆良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旁),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103.663162°E,25.078260°N;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入炉垃圾焚烧处理量400t/d,新建1条4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线。配置1台400t/d的机械式炉排;1套蒸汽量为43.1t/h的中温次高压(6.4MPa,450℃)余热锅炉;1台10MW汽轮机和1台12MW发电机,正常年纯凝工况年发电量为8004.8万kW·h,预期上网电量6643.98万kW·h。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全文

三、公众参与说明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工 0874-3257007。

陆良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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