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修编)》,详情如下: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修编)》的通知省级有关单位,嘉兴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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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修编)》

2024-02-27 09:23 来源: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修编)》,详情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修编)》的通知

省级有关单位,嘉兴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嘉善县人民政府:

为确保规划指标合理可行,根据2023年国家明确的森林覆盖率统计口径,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中的森林覆盖率指标进行了调整。按照规划调整修订程序,现将调整修订后的规划印发你们,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1〕259号)同时废止。

附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修编)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

(修编)

为认真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浙江省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做好新时代美丽嘉善建设总体战略谋划,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编制本规划。本规划范围为嘉善县全域,现状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35年。

一、规划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现实基础

绿色发展基础夯实。嘉善县是全国首个国家级“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近5年全县研发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保持2.8%以上,高于浙江平均水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3倍。持续推进创新发展、绿色发展,2016年以来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增加值保持7.0%以上增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产值高达162亿元,占当年规上工业产值的14.2%,三次产业比例从2010年的7.5:59.6:32.9调整为2020年的3.37:53.06:43.57,产业层次明显提升。始终坚持城乡融合,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和美丽城镇建设,城乡均衡发展水平列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一体化示范区)首位。

生态建设持续拓展。嘉善县在西塘和汾湖湿地水域两侧构建生态廊道,划定以太浦河-长白荡水源涵养保护区、汾湖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为主的生态保护红线和以北部湿地水网地区为主的生态空间,形成了城水相依、林田共生的县域生态格局。建成区林木覆盖率达到41.31%,多年生态环境状况EI指数为“良”。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后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县城、浙江省森林城市、“两美浙江特色体验地”等,连续多年获评嘉兴生态市建设工作优秀县。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嘉善14个县控及以上断面“好水”占比100%,比2015年上升71.4个百分点,且无V类和劣V类断面;出入境交接断面考核良好,水质改善明显。PM2.5平均浓度为29.7μg/m3,比2015年下降50%,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达90.7%。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防控到位。整体环境质量列一体化示范区首位。

治理能力稳步提升。2020年,全县建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含在建、停运的)5座,已形成日处理能力20.8万吨/日的输送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约为88%,其中2家已完成清洁排放改造。建有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350余座,近1.7万户农户受益。现有9家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企业,其中4家企业收集处置危险废物,4家企业收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生活垃圾)和1家企业收集处置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能力达到120余万吨/年,其中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近17万吨/年。污染防治能力稳步提升,基本满足现实需求。

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始终坚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全省高规格率先成立县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统筹全县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深化“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提升环评审批管理效能;成立嘉善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创新环保执法监管模式,强化联动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措施,强化环境功能区划在空间管制中的约束性,健全生态空间长效管控机制。

(二)存在问题

绿色竞争优势尚未全面形成。产业结构层次仍需提升优化,第三产业占比低于浙江平均水平。制造业发展质量不高,全县27个制造业中仅5个行业单位产值能耗低于青浦区和吴江区,万元产值能耗约是青浦的2倍;万元GDP用水量约是上海平均水平的1.5倍。沿袭传统发展模式和路径的惯性依然存在,积极发展的绿色创新能力仍显不足,经济生态化和生态经济化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优势产业的区域带动性与竞争力不强,与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绿色发展引领的定位、目标尚存在一定差距。

区域空间格局仍需优化。嘉善县地处杭嘉湖平原,森林覆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经多年城市化改造和不合理资源开发,区域生态空间遭受挤占,生态安全未得到根本保障。现有河湖水面率低于示范区青浦区和吴江区。受人类活动影响,耕地、林地、湿地破碎度呈上升趋势,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较大威胁。嘉善现有生态空间格局与示范区发展愿景还有较大差距,保护和发展总体布局还需进一步优化。

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嘉善县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基础还不稳固,PM2.5、O3、PM10和NO2等季节性污染问题突出。水环境质量受上游来水影响明显,稳步提升的基础不牢固。农业面源、船舶移动源污染及水体氮、磷污染和溶解氧不达标问题依然突出,水体自净能力和生态系统未根本性恢复。基于天然水域优势的湿地公园等保护体系建设推进力度不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生态环境保护投资总额占GDP比重均低于其他两区,生态环境质量在一体化示范区中比较优势逐渐缩小。

环境治理体系仍需完善。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任务十分艰巨。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力度仍显不足,生态环境监管基础与生态环境监管需求不匹配,生态环境监管手段亟待创新,企业环境治理责任体系、全民生态自觉的行动体系还未全面形成。区域性、跨界性环境问题解决机制还不完善,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尚未形成,共保共建共赢共享机制有待深入推进。

(三)面临机遇

“重要窗口”“生态文明建设要先行示范”的新目标新要求,为美丽嘉善建设指引方向。生态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是“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题中之义。在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征程的开启之际,嘉善应抓住机遇,争当“排头兵”,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奋力扛起示范责任,让生态成为嘉善的厚实本底,让绿色成为嘉善的品质追求。

建设一体化示范区,嘉善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承载地。嘉善是一体化示范区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战略的重要承载地,已经站在了跨越式发展的“超级风口”。国家战略与嘉善自身优势交汇,为区域自然生态共保、跨界环境风险联防、环境污染问题联治提供了重要契机,有利于嘉善主动对接长三角乃至全球的要素资源,共建共享更加优质的生态环境和服务功能。

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嘉善肩负着向世界展示新发展理念实践伟力的责任和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绿色发展成为时代潮流。《行动方案》提出浙江打造长三角创新发展增长极、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金南翼、长三角幸福美丽大花园、长三角改革开放引领区的战略目标,嘉善县作为“嘉兴门户”“浙江门户”,面临加速崛起的重塑性机遇,嘉善亟需培育创新绿色发展动能,全面增强绿色竞争力,共同打造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工作主线,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一体化导向,着力构建集约的三生空间、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高标准提升环境质量、推进高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嘉善,在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和示范区建设中彰显嘉善担当、展现嘉善作为。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增强生态环境竞争力,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将生态优势变成经济优势。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发展支撑点,实现更有活力、更可持续的高质量绿色发展。

统筹推进、精准施策。坚持全形态治理、全过程保护、全县域统筹和全方位融入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推动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相融共生。聚焦特征生态环境问题,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挖掘发展潜力,巩固和厚植原有优势,打造生态环境治理新典范。

创新驱动、开放共赢。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政策、新模式,创新区域联保共治新路径,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嘉善特色和比较优势,开辟生态富县、美丽惠民、合作共赢的新局面。

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事业单位全面负责、公众自觉践行,全社会广泛监督的工作格局。强化区域联动、分工协作,共建共享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

(三)战略定位

——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优势,打造若干重要生态廊道、生态经济带、生态文化旅游圈,构建蓝绿交织、林田共生的生态网络,形成绿色田园、古朴乡村、现代城镇和谐共生的空间格局,积极探索和率先实践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的新路子。

——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托优美风光、人文底蕴、特色产业,集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能级科创资源,提高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和经济发展效率,打造国际一流的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建设成为集科技创新、高端产业、水乡生态、古镇文化为一体的协同创新高地。

——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聚焦规划管理、生态保护、公共服务政策等方面,探索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主要水体生态管控、多元化生态补偿、跨区域生态治理市场化、生态环境监管、企业环境风险评级和信用评价等一体化制度,推动改革制度创新示范。

——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构建便捷、绿色、智能、安全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立多层次、跨区域、高水平的公共服务网络,促进城乡有机融合、均衡发展,为居民创造高品质生活环境,打造全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地,国际知名江南水乡文化标识地。

——生态环境治理新样板。坚持依法治理、科学治理、精准治理、共同治理,大力推动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数字化治理为支撑,打造生态环境治理新样板。

(四)总体目标

——近期目标(2021-2025年)。基本形成以水为脉、林田共生、城绿相依的自然生态格局,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建设成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绿色发展增长极。

到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指标和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全县地表水县控断面I-III类水比例达到100%;率先开展河湖生态健康和水环境质量评价,水生态系统得到基本恢复。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力争降到27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到40μg/m3以下,O3年均浓度降到160μg/m3以下,其它污染物浓度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中期目标(2026-2030年)。到2030年,统筹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向纵深推进,赋予人民优美生态环境自信。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自然资源实现可持续管理和高效利用,绿色发展水平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远期目标(2031-2035年)。到2035年,全面建成天蓝水清、土净田洁、鸟啼鱼翔、绿色繁荣、诗意逸居的现代化美丽嘉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绿色一体化发展制度体系更趋成熟有效,共同建设成为示范引领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标杆。

展望2050年,示范区嘉善片区将建成尽显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和谐之美的嘉善,成为世界级滨水人居文明典范。

表1 嘉善县生态环境重点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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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构建集约高效三生空间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以实施现代化空间治理、优化绿色生产和生活空间格局和构建优美和谐生态格局为重点,优化开发和保护格局,统筹城乡、产业、资源要素和自然生态保护,实施全县美丽国土空间治理工程。

(一)实施现代化的空间治理

优化区域空间布局。加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以太浦河、红旗塘、芦墟塘、三里塘、和尚塘、白水塘及中心河等骨干河流为主线,以伍子塘生态绿廊南北向串联全域生态斑块,构建起嘉善主城区直通祥符荡、淀山湖的蓝绿风景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确保重要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优化基本农田区、产业集聚区及城乡生活区的空间布局,协调各类空间界线与“三线一单”空间边界衔接,确保县域“三区三线”不重叠。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美丽宜居,生态空间水清岸绿的美好愿景。

实施空间差异化管控。统筹构建基于县域和示范区内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的差异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制度,将“三线一单”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乡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重要依据。嘉善县北部湖荡群湿地、太浦河-长白荡水源涵养区域、汾湖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区域、县域水陆交通廊道生态屏障区域等重要生态空间,以自然生态保护为主,除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外,禁止其他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和生态破坏的行为,禁限排污染物、限制开发建设及污染物总量控制。各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和城镇生活区等生产生活空间,以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为主,按照“三线一单”空间管控要求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污染物总量管控制度,逐步淘汰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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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嘉善县生态空间(“三线一单”)

专栏1 嘉善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立足嘉善区域发展战略定位,聚焦生态环境、资源能源、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的优先顺序,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和环境功能区划成果,以生态、大气、水等环境要素边界为主,衔接乡镇行政边界、环境功能区划分区边界,建立功能明确、边界清晰的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理。嘉善县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22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5个,面积为118.96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的23.47%。重点管控单元16个,面积为187.74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的37.04%。一般管控区1个,面积200.17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的39.49%。

(二)构建优美和谐生态空间

夯实“美丽嘉善”生态基底。做好与示范区生态绿心的有机结合,识别县域生态关键节点并实施重点保护,建立以河网水系为基质、以林地绿地为斑块的“七横五纵、八园十荡、城水相依、林田共生”县域生态格局。其中,七横指太浦河、红旗塘、茜泾塘、南松花港、三店塘-嘉善塘、白水塘、中心河;五纵指杨庙塘-龙口港、芦墟塘-石井塘、伍子塘-陆斜塘-三里塘、和尚塘-日晖桥港-油车港、新中河-花神庵港;八园为长三角客厅郊野公园、沉香荡郊野公园、汾湖郊野公园、夏墓荡-蒋家漾郊野公园、丁家漾郊野公园、大云郊野公园、北部新城环湖公园、高铁新城滨水公园;十荡为白鱼荡、长白荡、沉香荡、马斜湖、祥符荡、汾湖、西浒荡-北许荡、夏墓荡、蒋家漾、六百亩荡。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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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嘉善县生态空间格局

推进生态保护网络建设。推动伍子塘南北生态廊道建设,打通嘉善主城区与淀山湖生态区的联系,串接沿线生态斑块及绿地景观,凸显城市生态特色。构建以区域绿道为骨干、县级绿道为支撑、社区绿道为补充,区域融合、宜居活力、设施完善的绿色网络。水岸联动开展综合整治,建设多层级清水绿廊体系:合力推动太浦河清水廊道建设,围绕纳入示范区骨干河道的红旗塘、三里塘-杨湾荡-荻沼塘-坟头港-伍子塘、中心河等33条重要河道建设多层级生态绿廊;立足嘉善县河网密布的实际,加大力度清除汾湖、沉香荡、夏墓荡-蒋家漾等原生态河湖湿地内源性污染物质,打造郊野公园、湿地公园,发挥河湖湿地生态涵养功能。共同推进一体化示范区蓝色珠链和绿色廊道网络建设,为创新经济发展厚植生态优势。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加强湿地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积极推进以水生物种恢复、湿地地貌还原等为主的生态湿地修复工程建设,构建由水岸带植被恢复、生态型水生植物种养组成的生态修复系统,恢复湿地生态功能,提高湿地保护率。加强太浦河两岸支流及其连通湖荡水系的湿地建设,申报湿地生态教育基地。加快森林生态建设。聚焦生态环境敏感区域林地集中建设和保护,加强湖荡周边缓冲带林地建设。推进乡村森林建设,加强城市周边森林建设,打造以森林为主体的郊野公园,扩大城市建成区核心片林规模,加强城市新区和新建园区绿化。划定23个国土综合整治单元,大力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强化水土流失防治,保护耕地资源,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完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提升水土保持监管能力。按照南部畅通、中部调蓄、北部还湖、依水造林、邻田植树、绕城绿化等要求构建蓝绿空间。

加强湖荡周边缓冲带建设。根据河(湖)段所在区位、主要功能及沿岸地区发展定位等,按照公共活动、生活服务、生态保育、历史风貌、生产功能等分类,在蓝线外划定合适范围的河湖缓冲带,保障河湖生态安全。严格管控有损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应超过河湖水环境承载能力。河湖缓冲带以生态修复、水源涵养和湿地生态系统维护为主,科学实施河湖生态岸线、滨河滨湖绿化带、湿地生态景观隔离带及涵养林带建设,提升缓冲区生物多样性、生态和公共服务功能,切实提高嘉善河湖水域的自净能力和健康程度,真正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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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嘉善县河湖缓冲带示意图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区域内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掌握县域生物资源种类、数量和分布状况。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科学研究、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救护繁育。禁止可能威胁生态系统稳定和生态功能正常发挥的各类林地、湿地的资源开发活动,严格限制林地、湿地等转为建设用地。开展针对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危害严重的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研究,建立外来入侵物种和生物安全预警监控体系,逐步利用化学、物理和生物防治的方法进行控制和清除。加强松材线虫病等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护生态系统结构的完整性和功能的稳定性,实现自然生境的标志性物种重现,切实维护生态平衡。

专栏2 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工程

1.一体化生态绿色廊道体系建设。打造伍子塘南北生态绿廊,形成水道、绿道等五道合一的风景道系统,建设多层级清水绿廊体系,推进环湖生态景观廊道和区域慢行交通系统建设,与淀山湖、元荡、太湖等共同打造蓝色珠链。

2.湿地保护修复与恢复建设。在汾湖、沉香荡和祥符荡等湿地积极推进以水生物种恢复、湿地地貌还原等为主的生态湿地修复工程建设,在水流速度较慢的支流与主干河道交汇处建设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申报省级湿地公园1个、湿地生态教育基地1个。

3.湖荡生态清淤工程。清除太浦河-长白荡、汾湖、夏墓荡-蒋家漾、祥符荡、白鱼荡等各大湖荡内源污染物质,减少底泥对水体的污染,保护水源水质,提升河湖生态品质。

4、乡村土地整治工程。全域开展土地整治工程,开展农村土地平整和田间道路布置,做好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在村道两边种植护路林。

(三)优化生产生活空间格局

推动形成绿色高效生产空间。提升全域产业用地空间使用效率,改变布局零散、规模较小、同质严重、占地较多、收益不高的县域产业空间经济特征,自上而下的战略贯彻与自下而上的分散实施相结合,打造高端产业格局。缩小传统低端产业用地比例,加大新材料、新能源、新型信息电子、高端精密机械等新兴产业空间占比,发挥嘉善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重点在旅游休闲、商贸物流、科技研发、数字经济等领域集聚规模效应,加快建立生态化绿色高效产业体系。构建“一核引领,一区多园”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一核”即引领嘉善产业发展的创新绿核(祥符荡科创绿谷);“一区”即临沪高能级智慧产业新区,是嘉善产业集群集聚发展的主战场和千亿级产业发展平台;“多园”即中新嘉善智能传感高能级高端产业园、嘉善归谷智造小镇、干窑机器人小镇以及若干个小微企业园、双创园。

加快建设集约紧凑的生活空间。以空间集约高效、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保共治为导向,结合嘉善县生态本底条件,衔接总体方案的功能布局,协同一体化示范区“多中心、网络化、融合式”的发展模式,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构建嘉善未来新城、祥符荡科创绿谷、临沪高能级智慧产业新区、长三角农业科技园区、长三角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一城一谷三区”的城乡空间布局。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启动实施城市景观风貌、花语善城、有机更新等十大专项行动,加快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和城市双修,加快建设对外高效畅达、内部便捷绿色、管理整合高效的一体化交通体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结合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保障人民享有良好的声环境。强化亲水绿廊-湖荡小镇-创新绿园-品质善城四个圈层建设,构建由活力城区、特色小镇和美丽村庄构成的三级全域城乡体系,打造凸显江南水乡特点的美丽幸福城乡标识地。

专栏3 美丽城乡建设工程

1.构建特色小镇网络。打造姚庄科技强镇,西塘魅力古镇,干窑机器人小镇,陶庄、天凝、大云宜居小镇,大舜、祥符荡、丁栅创意集镇,突出不同类型小镇的主导功能特色,促进小镇网络错位发展、功能互补,打造尺度适宜、景色优美、生态良好的镇区风貌。

2.深入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强化村庄规划设计,挖掘嘉善乡村特色元素,协调推进乡村分类发展,塑造具有典型地域特色的乡村建筑风格,打造“一村一品”“一村一韵”的新时代美丽乡村。加快村庄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建立数字乡村建设长效机制。

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围绕一体化示范区低碳绿色发展先行区的核心定位,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信息技术、绿色技术推动产业转型,推进绿色生产、绿色经营、绿色生活,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产品,打造国际一流的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加快建设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

(一)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聚焦总部经济。重点引进和培育创新型、平台型总部企业和布局功能创新、模式创新、知识创新的跨国公司总部基地。聚焦服务经济。大力发展现代商贸物流、特色金融、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构建形成特色服务型经济和生态系统。聚焦数字经济。积极培育数字经济,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加快推进5G、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聚焦创新经济。加快前沿型创新经济,实施绿色智能制造,推动工业机器人、绿色制造成套装备、智慧物流系统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加快实施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智慧医疗平台等生命健康经济。

深化传统制造业绿色化迭代升级改造。推进县域医化、纺织染整、铸造、造纸、水泥建材、木业家具、纽扣等重点传统产业和高能耗产业的绿色转型,明确区域产业(块状行业)重点整治清单,加大高污染产业集群的淘汰、转型力度,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传统产业数字改造。深化整治“低散乱”企业(作坊),扩展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空间和小微企业园布局。推动生产过程清洁化高效化,实施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陶庄循环经济城;加强绿色产业发展项目和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全面实施农业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农业节水增效行动,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绿色防控、精准施肥、生态种养等现代农业技术,实施农业生产“五化”和“两区”建设,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构建规模化经营、组织化管理、生态化种养的循环农业生产新模式,形成统一的农业绿色生产规划、农用地土壤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扩大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引导绿色农产品加工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打造长三角区域绿色农产品基地、食品安全示范基地和三产融合的现代农业科技园区。

加速生态服务业发展。释放湖荡水网、田园风光、古镇文化等资源魅力,打造全域旅游县—特色乡村/小镇—优质农产品产业链,实现“生态+”、“科创+”、“互联网+”、“旅游+”、“农业+”深度融合;打造国际知名的江南水乡文化旅游名城。深度挖掘生态体育健康经济,开发滨湖体育时尚休闲运动,打造水上运动、马拉松等体育品牌;布局健康服务中心,推进健康管理与健康大数据、智慧医疗等融合发展。

专栏4 生态优势转化工程

1.实施“生态+农业”。开展智慧园艺、智慧畜禽、智慧林业、智慧水产、智慧农田建设,发展生态农业经济,打造长三角区域绿色农产品基地、食品安全示范基地和三产融合的现代农业科技园区。

2.实施“生态+旅游”。以江南水乡古镇群为突破口,共同打造国内外知名的江南水乡和古镇旅游圈。推进伍子塘吴越文化绿廊建设、打造北部江南水乡文化体验区、南部大云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东部科技文旅体验区、西部乡村旅游集聚区和中部的中心城区古城文化体验区,不断丰富旅游产品。

3.实施“互联网+生态产品”。开展生态产品质量认证,培育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系。

4.实施“生态+科创”。按照“一湖一聚落,一荡一总部”的原则布局,建设总部型、研究型、科技金融型等一批特色创新细胞簇群,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推进绿色生产方式

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全面落实省市及区域控煤要求,推进煤炭总量和消费强度双降。严控新增耗煤项目,新改扩项目实施减量替代,增加区域外送电比例,力争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全面推进节能管理,推进“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管理机制,强化重点能耗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用能监管,加强节能减排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发展节能诊断、能源合同管理等第三方市场。

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消费替代。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进一步挖掘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氢能等潜力,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不断扩大太阳能在居民建筑和工农业生产上的应用规模。推进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和储气能力建设,增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

推进碳达峰行动。制定二氧化碳达峰目标与行动方案,开展二氧化碳达峰行动,确保在2025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开展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管理,降低工业生产过程中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尽早达峰。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全面控制含氟气体排放。推进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作;推进“近零碳”或“净零碳”试点研究;加强森林管理,提高森林碳汇。

(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全域推进绿色建设。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商场等建设活动。高质量推进嘉善片区绿色建筑全覆盖,推广碳中和会议模式,运用绿色金融、绿色信贷等市场手段,加快推动绿色创建,到2035年,全面实现党政机关学校、社区、酒店绿色建设,基本实现城乡家庭、商场绿色建设。健全绿色回收体系,健全废旧机动车、废旧电子产品等大宗废旧商品的回收处置体系。

全面践行绿色消费。实施绿色产品认证和绿色产品标识制度,率先在汽车、家电领域开展产品认证。实施绿色产品品目清单管理,推行绿色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政府、企事业单位率先采购具有绿色标识的绿色低碳产品,引导消费者优先购买绿色低碳产品。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创建,积极探索低碳、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和低碳社区培育工作,鼓励低碳减排行为。探索建立基于绿色行为的市民绿色生活积分体系,开展绿色消费、低碳社区等评估。

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提高绿色出行比例。全面实施公交和物流配送车辆清洁能源替代;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共享平台。

加大绿色宣传教育。依托六五环境日、低碳日、节能宣传周、无车日、地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生态环境相关的节日,加大节能绿色主题宣传活动,倡导全民参与衣物再利用、光盘行动、低碳出行、节约用水等活动。借助社会组织、第三方专家、民间团体等渠道,将生态环保、绿色节能宣传教育社会化、立体化,构建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五、加强水环境治理与保护修复

坚持“安全、清洁、健康”方针,控源、扩容两手发力,共同维护水安全,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强化工业、农业、生活和移动源等“四源”共治,深化重点河湖治理修复,推动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健康逐步恢复。

(一)加强流域协同治理与保护

加强太浦河饮用水安全保障。开展统一规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以最严格的要求加强水源保护区保护力度。联合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政策,严格落实饮用水保护区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加强水源地周边区域空间管控,强化太浦河干、支流污染控制;联合制定太浦河区域预警监测方案,建立行业、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完善水质自动监测网络体系。深化太浦河区域生态环境应急联动合作机制,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完善的太浦河流域水资源应急调度机制。

实施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工作。严格实施淀山湖、元荡、太浦河等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治理及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建立跨界水体联合河湖长制,落实统一河湖管理等级、统一河湖管理目标、统一河湖养护标准、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完善水源地联合保护、联合执法巡河、联合水质监测、联合水葫芦防控、联合水利调度以及区域水环境联合整治等各项机制。加强跨界断面如枫南大桥、朱枫公路桥断面水质共同改善。深化落实跨界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

实施“一河三湖”水环境治理。协调统一太浦河、淀山湖、元荡、汾湖“一河三湖”等主要水体的环境要素功能目标、污染防治机制及评估考核制度。系统谋划实施相关水环境治理项目,共同推进“一河三湖”沿岸综合整治、蓝色珠链等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重大项目建设。到2025年太浦河干流各断面月均值稳定优于III类水标准。以总氮、总磷、总锑作为重点考核因子,研究建立总锑分配制度,入“三湖”河流总氮、总磷控制要求和水质目标。

(二)全面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

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划定河湖生态缓冲空间,用于生态缓冲带、生态岸线和湿地生态景观隔离带、涵养林带等建设,削减入河(湖)污染,提升水生态系统功能;率先推进县域内34条骨干河道和16个重点湖泊生态缓冲空间建设,逐步实现全域覆盖,有序构建一张“两岸有绿屏,水下有森林”的生态水网,形成平原河网区水生态修复嘉善模式。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流域大循环~片区中循环~区块小循环”多级嵌套模式,推进河湖连通,提升水体自净能力。重点围绕太浦河水源地保护区、青浦~嘉善蓝色珠链、吴江~嘉善蓝色珠链,红旗塘、中心河等,开展河湖水生态修复。率先开展江南圩田展示园的水网整治,实施水美乡村水网综合治理。开展水生态健康评价,逐步恢复河湖自然水生态系统。

加强湿地建设。在水流速度较慢的支流与主干河道交汇处、大湖荡、绿廊、水源地周边建设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提高水体自净能力。通过在主河槽及湿地坑塘内设置沉水植物系统,或者设置浮岛水质净化系统,吸收水体中氮、磷等营养元素,吸附、截留藻类等悬浮物,因地制宜发挥湿地净化功能。针对太浦河锑污染偶有超标现象,选取根系发达,对铜、铅、锑等重金属耐性高的植物,减轻重要支流汇入对太浦河水质产生的影响。

(三)持续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标与扩容。实施最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扩容工程,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推进市政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提升管网能效。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和标准化运维,推进户用处理设施有序覆盖,力争实现农户百分百受益。

统筹农业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梯级用水。实施种植业生态循环农业工程,实施测土配方,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进种植业尾水及农田地表径流的生态拦截屏障与尾水回用工程,实现污染物的有效控制与养分的高效利用,力争实现“零排放”。推进畜禽养殖种养平衡和智能化监管,通过农牧对接或截污纳管方式,提升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全面开展河湖围网养殖污染治理,大力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方式,实现全域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达标排放。逐步建立农田退水口、水产养殖排水口等农业排污口监控体系。

强化工业污染风险防范和初期雨水治理。有序推进印染等重污染行业落后产能退出,依法依规关停落后产能。提高工业园区/集聚区防污治污水平,实现园区内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以及初期雨水有效截留和治理。全域实施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

开展港口码头等移动源治理。进一步完善船舶、港口码头水污染物(油污水、生活污水)接收转运和处理处置体系,持续加强现场监督管理;推进绿色生态码头建设和“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区域水体内实行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零排放”。

(四)强化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强化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健全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分解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到2035年,用水总量达到国家、省市考核要求,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20m3以内,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率达98%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显著提高。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的监督管理,开展水平衡测试。强化节水监督考核,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绩效考核。

加强重点领域节水。强化工业节水减排,开展企业节水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进节水型灌区建设。强化城镇节水降损,控制供水管网漏损,减少用水端“跑冒滴漏”,推进节水型单位、居民小区建设。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专栏5 水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1.实施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行动。共同划定示范区47个重点跨界河湖,其中涉及嘉善35个;严格落实涉嘉善重点跨界水体管理保护工作,建立统一跨界河湖治理目标、统一河湖养护标准、统一的数据共享和管理平台。

2.加强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构建全域化水体有序流动格局,加强湖荡连通,实施吴江~嘉善、青浦~嘉善“蓝色珠链”“串珠成链”工程,开展北部湖荡整治及河湖连通、伍子塘流域综合整。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净化工程,强化县域内河城镇尾水生态流量补给。

3.实施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有序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和提标改造;实施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综合整治,建立智能化管理平台;试点农业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4.开展全域水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太浦河长白荡饮用水源生态保护修复;推进枫南大桥控制单元上游支流河道水生态修复项目;率先实施西塘、姚庄、干窑、大云、天凝等5个片区的水美乡村水网建设;推进祥符荡生态绿心、西塘古镇-科创绿谷旅居环线、城区休闲景观环线、大云十里水乡环线、太浦河生态绿廊、伍子塘吴越文化生态绿廊、红旗塘黄金水道生态绿廊、中心河生态绿廊、汾湖湖群~蓝色珠链生态治理、马斜湖等水生态治理修复项目;推进东部区域水生态修复项目,围绕着重点断面、河道,开展生态缓冲带、水下森林、湿地建设。

5.开展河湖水生态健康评价。率先在汾湖区域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选择若干重点河道,结合国家省市要求逐步实现全域河湖生态健康评价。

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坚持源头控制、重点突破、综合治理、联防联控,深化能源领域减排,深入开展工业源、移动源、面源综合治理,加强“散乱污”企业治理,建立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精细化管理制度。实现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步改善。

(一)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深度实施区域大气协同控制。加强与示范区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享区域大气环境信息,在优先控制本地源的基础上,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在移动源监测方面,建立机动车环保信息管理平台,与长三角区域和地区公安等部门数据库联网,提高机动车排气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在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等方面形成联动工作模式,推进区域形成“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的三统一联动模式。强化区域PM2.5与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在持续降低PM2.5的同时,加大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控制臭氧污染。加强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建立跨行政区域的环保联合执法机制,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加大区域环境执法力度,协商解决跨界大气污染纠纷,建立定期联合执法制度,统一环境执法标准。

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预警应急管理体系。在完善区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针对中心城区、大气环境敏感区域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应急处置等强化防治措施。分析大气污染物时空分布特征与气象特征,判断重污染天气成因,探索中度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减排管理体系,在评估应急预案各项措施实施效果基础上,适时修改完善嘉善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重点行业工业错峰生产、重污染行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等重污染时段工业调控措施,充分发挥应急减排措施在重污染天气削峰中的作用,试行应急减排的排污交易制度。鼓励企业参与重污染天气绩效等级AB级和引领性企业评级。从区域层面统一协调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完善县级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按标准化建设要求增加应急车辆、应急防护装备、监测设备和业务用房的投入,强化应急反应能力。重污染高发季节要加强城市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及企业停限产准备工作。

加强大气环境科研合作交流。加强科技人员培训和国内外交流合作,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大气环境科技创新人才,积极培育大气污染防治联合研究团队。建立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的深度合作和创新体系,形成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有机结合的产学研联动机制,通过研究攻关一批关键项目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引导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开展重点污染源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环保新技术、新产业蓬勃发展,加强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

(二)持续深化能源领域减排

严控煤炭消费。深入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对照《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优化和重新划定工作。到2022年,除火力发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煤需要外,全县力争建成III类燃料禁燃区。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所有耗煤项目(包括所有以原煤或焦炭等煤制品为原料或燃料,进行生产加工或燃烧的建设项目)新增燃煤一律实施1.5倍煤炭减量替代,并且排污强度、能效和碳排放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严格煤炭加工、储运、购销、使用等环节的质量控制,全县禁止使用灰分大于15%、硫分大于0.7%的煤炭。

加快实施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淘汰电力行业落后产能,加快关停改造设计寿命期满、平均供电煤耗高于331克标煤/千瓦时以及未稳定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发电机组。全县火电平均供电煤耗在310克标煤/千瓦时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机组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内部自备电站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或超低排放改造。

加快各类锅炉淘汰和整治。加快推进分散燃煤锅(窑)炉淘汰、清洁能源替代等改造工作,全面取缔分散燃煤和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现有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并稳定达标。在推进电网升级改造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电锅炉供热。开展生物质锅炉整治,燃轻质柴油、燃醇基燃料锅炉改造,逐步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的生物质锅炉,35蒸吨/小时以上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并稳定达标。到2021年底前,保留的锅炉必须实施清洁排放提升改造,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或优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的特别排放限值。新建天然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原则上不高于30mg/m3。

(三)强化工业企业废气治理

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废气清洁化改造。深化热电、水泥建材、家具涂装、印刷包装、化工等涉气行业综合治理,建立完善“一厂一策一档”制度,全面推进颗粒物等超低排放改造。坚持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和强化管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深入开展工业VOCs治理。全面完成家具、集装箱、机械设备制造、印刷等行业低VOCs物料替代。加快实施VOCs泄露检测与修复,严格执行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全面提升VOCs收集率、治理效率和设施正常运行率。推进重点区域臭气异味整治,加快建设大气特征污染因子监测站。

加强“散乱污”企业治理。全面开展“散乱污”涉气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严格执行“散乱污”企业及集群认定和整治标准,建立清单式管理台账,分类实施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改造成果接受社会监督:对升级改造类企业,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对整合搬迁类企业,积极推动进区入园、升级改造;对违法违规、污染严重、无法实现升级改造的企业,应当依法关停取缔。建立市、县、镇(街道)三级联动监管机制,充分发挥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员作用,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和巡查检查,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和数据共享,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示范区内转移、死灰复燃。

(四)加快推进移动源排放控制

实施长三角地区车辆排放-油品质量一体化标准。严格实施机动车国VI排放标准,同步加严油品质量标准,提升普通柴油硫含量至≤10mg/kg。严格区域在用汽油车、柴油车排放检测,落实I/M制度,加强在用车检测监管水平。采用路面抽检和遥感检测等手段、建立机动车定期检验和道路抽检相结合的机动车尾气检测监管体系,重点检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

加强道路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管理。推进一体化示范区移动源数据共享,统一监管执法。构建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实现全链条监管。继续开展黄标车、老旧车辆淘汰工作,加快推进国Ⅲ及以下的营运重型集装箱牵引车、危货运输柴油车等高污染重型载货车辆的淘汰。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工程机械等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执法,严格查处超标排放行为。开展燃料油品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

深化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积极开展船舶排放控制区阶段性评估,鼓励现有船舶采用动力系统整体升级方式改用LNG清洁燃料和新建LNG燃料动力船舶。大力推进船用LNG加注站建设,为LNG动力船便捷加注创造条件。积极采取措施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有效提升岸电设施利用率。加强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油品质量监测,开展船舶排放控制区内船舶排放监测监管,加强船用燃油供应保障与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联合监管。

(五)全面深化面源污染防治

加强城市扬尘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建设工程扬尘管控,严格实施一体化示范区扬尘控制标准、浙江省扬尘控制技术标准,落实“7个百分之百”,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新技术。加强扬尘在线监测监管,全面实施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和动态化监管,将施工场地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全面推进铁路、公路货运站、港口码头以及其他物流露天堆场防尘抑尘综合改造措施,到2021年,全县大宗干散货码头粉尘防治综合改造达到100%。试点探索露天堆场的封闭化改造和密闭化输送。

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行为,实施督查巡查联动控制机制。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推动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质化、原料化利用。改进农业施肥方式,提高机械施肥覆盖率,加强深施、沟施以及无水混施、以水带氮的施肥与灌溉技术应用,减少施肥过程导致的大气氨排放。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必备的粪污处理设施,推广建设封闭式干粪棚,开展栏舍密闭负压养殖试点。

开展餐饮油烟等其他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深化餐饮业油烟废气整治工作,强化执法检查。加强干洗店、汽修厂等废气排放监管工作。强化落实禁燃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墓园墓地文明祭扫的管理规定。

专栏6 大气污染联合防控工程

1.共同制订示范区柴油营运货车淘汰工作方案,制订港口货运和集装箱转运专项治理(含岸电)方案,落实国家对港口集疏运体系调整要求,大幅减少集装箱陆路转运,加快推广岸电应用。

2.共同制订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动应对方案,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完善区域会商、通报、应急联动机制,落实应急管控措施清单化。

3.做好排放控制区船舶使用低硫油的供应保障和监管工作。

4.参与研究区域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

5.在城市建成区主要道路建设道路扬尘智能监控系统,覆盖主要环境敏感区域,借助数字赋能城市行政管理。

七、全面开展“净土”“清废”行动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和分类治理,全面开展“净土”“清废”行动。以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底线,突出抓好土壤污染“防、控、治”;以生态化、资源化理念统筹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置,建立健全闭环式监管体系,高标准建设“无废城市”。

(一)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

加强部门联动推进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实施联动监管机制,从空间规划编制阶段考虑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凡是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同时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落实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修复。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实施建设用地分级分类风险管控和修复。建立场地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整合集成示范区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形成优先管控名录和污染地块清单,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管控相关制度体系,实现(疑似)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注重示范区建设过程中企业或用地转型而引起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关注生态用地土壤环境质量,重点加强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土壤环境监控。

(二)加强农用地分类管控

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和分类管控。加快推进示范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共享,统筹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协同制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方案,优化融合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预警网络。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加强农田土壤环境保护,开展农业生产过程中投入品、包装物以及灌溉用水等质量控制,积极提升农田土壤健康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推进受污染耕地生态修复、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划定农田土壤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区,2035年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和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降低农业氨排放。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安全用药、绿色防控和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清洁生产技术,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种类和施用量,推广配方施肥、专用肥、缓释肥等,引导农户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

(三)全面建设“无废城市”

精细化分类处置生活垃圾。依据处置方式,形成生活垃圾全程精细化分类模式。重点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服务型企业等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强化示范带动,进一步提高分类参与率和分类准确率。充分发挥现有餐厨垃圾、易腐垃圾处置设施功能,提升运转效率,并应随人口增长同步扩容。到2025年,继续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末端处置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并略有余力,垃圾精细化分类处理的观念和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

资源化处置工业固废。通过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实现工业生产减废。鼓励创建生态工业园区,推动园区消废。合理布局资源化网点,引领循环无废。“互联网+”挖掘废物市场价值,实现供需匹配零废。深入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再制造业态,实现产业体系低废。完善固体废物消纳应急机制,兜底紧急情况清废。试行工业固体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对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转运、利用、处置等实施监控并共享信息。到2025年,嘉善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8%以上。

依托示范区共建共享处置设施。运用物联网及信息化手段全生命周期及全程严格监管固体废物跨区域转移行为。加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信息公开和供需对接,推进长三角区域固废、危废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建立示范区和周边地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白名单制度,协商形成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跨区域应急协同处置机制,研究落实共建共享机制。逐步淘汰小型生物质锅炉,果园、花卉基地等生物质废弃物集中的区域可建设堆肥处置设施,无法肥料化的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依托燃煤发电和大型供热锅炉的方式进行处置,建立一体化示范区生物质废弃物协同处置机制。

专栏7 “净土”“清废”工程

1.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示范。以受污染农用地集中分布区域为重点,实施农用地分类保护和治理。

2.农文旅创养产业综合体建设。对区域内的水系进行重新梳理和净化,保持水乡生态的完整性,并围绕生态绿色、田园牧歌的主题,开拓新型农村种植示范样本,建立农用地土壤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努力打造成为空间复合渗透、人文创新融合、立体网络支撑的“生态型、江南韵、国际范”江南水乡品牌。

3.“无废城市”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实施扩容并实施技改,以适应掺烧一般污泥;同时尾气排放实施提标升级,设施外立面进行景观化改造工程;适度扩建餐厨和厨余垃圾处置设施规模,推行易腐垃圾肥料化和就地处置设施,实施生态能源发电扩建项目;建设与产业规模相匹配的资源化利用设施,与危险废物产生量相匹配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置设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奖惩机制,完善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作模式。危险废物共建共享。在示范区内建立共建共享的危险废物处置渠道。

八、合力共建先行启动区

坚持共建共享和集中示范,围绕“水乡客厅”打造,优化空间布局,提升水生态系统功能,大力提升基础设施,开创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路径,率先探索跨省级行政区一体化制度新供给。

(一)优化区域空间布局

共同构建启动区空间格局。传承示范区“两核、四带、五片”的整体空间结构和“水乡客厅、小镇网络、风景链接”的特色功能体系。着重打造区域级生态绿心和世界级著名文化生态湖区,以太浦河、祥符荡等河湖空间保护为核心,营造更丰富和更高品质的水空间,构建启动区公共活动中心体系,构建沿太浦河横贯东西的绿色长廊,合力打造绿色人文和创新功能轴,以“蓝色珠链”组织全域功能与风景体系,以“特色分区”统筹功能配置、组织镇村体系,以“水乡单元”作为规划实施和管理的基本单元。保护更优质的农业空间,率先推进绿色农业示范和乡村振兴试点,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依托生态走廊,建设更多样的网络化林地空间,增加林地规模。

着力营造更丰富的水空间。围绕着祥符荡科创园,通过重新整理河道水系、岸线整治,南、北祥符荡和泥鱼塘、红旗塘等水系连通,推进祥符荡整体湿地原生态保护和改造,在祥符荡“绿心”打造中强调生态品质,体现“世界级滨水空间”的绿色风貌。加快推进伍子塘、芦墟塘、和尚塘沿线和太浦河、南唐港、红旗塘综合整治工程,形成先行启动区“三纵三横”水环境空间格局。率先推进太浦河浙江段清水绿廊示范段建设,同步推进二级、三级清水绿廊建设。按不同河湖等级、不同功能类型划定不同范围的管控蓝线和生态缓冲空间,原则不少于20m管理范围和50m的保护范围,可进一步强化与重点管控单元的保护距离。保证先行启动区河湖水面率稳中有升。

(二)提升水生态系统功能

系统开展水生态修复。开展太浦河长白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提升工程、北部湖荡综合整治及河湖水系联通工程;推进马斜湖生态治理;加快推进姚庄、西塘农村水系整治工程和乡村水美水网建设。率先推进重点河湖水生态健康评价;强化重点、跨界河湖水下森林建设,提升河湖水质透明度。加强湿地建设与保护,重点加强太浦河两岸支流及其连通湖荡水系、姚庄北部长白荡、白鱼荡、沉香荡等湿地建设和丁栅湿地保护提升。加快实施先行启动区全域河道应修尽修、应保尽保的水生态修复工程。

打造水环境综合治理升级版。深化工业废水治理,打造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升级版,探索推进工业废水集中预处理并全面加强初期雨水治理、清水排放及回用。进一步提升西塘、大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水平,在实施清洁排放改造的基础上,结合湿地公园建设,推进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净化处理,力争实现准III类水排放;进一步加大清洁排放改造尾水的资源化利用,鼓励用于农田灌溉及种植业。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户全受益,率先试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强化船舶移动源污染治理和监管,探索实施移动源排水水量、水质实时监控;进一步提升码头港口船舶污水处理能力,逐步推进港口码头污水预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加快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减少污水排放量;加大花卉种植、特色农产品、农田等农业用水循环利用强度,全面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并衔接好种植业用水;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应用节水、节料等养殖设施减少粪污产生量;推进畜禽散养户规范化养殖和污水收集,降低对水质的影响。

(三)优化提升基础设施

全面提升污水收集管网效能。依托镇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面排查污水管网设施功能状况,加快推进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以及现有老旧破损污水管网高标准修复,加快雨污合流管网分流改造,做到“能分必分、难分必截”,确保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城镇污水应收尽收;到2035年,提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至90%以上。加快推进先行启动区非保留村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管排放。全面加强管网设施运行管理,落实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强化管网检测和修复。探索研究工业污水与城镇生活污水分管收集、分质处理。

加强固废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在嘉善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附近或适当的位置设立智能化、精细化生活垃圾二次分拣中心,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稳定焚烧垃圾的性状。科学有序处置原填埋场中的生活垃圾,做好填埋场应急改造准备。着重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生态化、智慧化改造。优化现有机械炉排炉处理工艺,探索使用更先进的处置工艺,提升处理效率,改善焚烧尾气排放,力争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探索实现智慧化数字化管理;同时结合周边用地规划,对焚烧厂进行生态化改造,对片区制高点的烟囱从景观角度进行美化提升,使其融入周边生态景观建设,力争将其打造为片区的形象景观节点。

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科技创新引领交通变革,以绿色化、智能化、共享化为目标发展高品质绿色生态交通体系。启动区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85%,新能源小客车比例100%,启动区范围内形成智能交通基础设施体系,构建超低碳排放控制区。依托古镇湖荡建设美丽公路,打造特色水上交通体系。通过周边水网,贯通湿地公园、郊野公园,开发水上游线,促进生态和文旅的深度融合;打造以西塘古镇为龙头的示范区水乡古镇旅游专线,提升示范区旅游绿色出行水平。

构筑与区域生态格局相契合的绿道网络。整合生态资源,建设水墨西塘绿道网,绿道网络以梦里水乡·乡伴西塘风景线沿线各村庄的发展特色为基础,围绕“一心、多点、两轴、多片区”的总体布局,打造农耕文化体验段和休闲度假段,形成“阡陌田园、水乡古镇”的绿道风景线。建设桃源渔歌绿道网,绿道网络根据桃源渔歌风景线沿线各村庄的发展特色为基础,围绕“两心、五点、一轴、多片区”的总体布局,打造水乡风情和田园风情共存的“锦绣姚庄、渔歌水乡”绿道风景线。共同构建“两环六射”绿道体系。

(四)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

推动改革制度创新示范。在协同推进一体化示范区饮用水水源统一保护和主要水体生态管控制度上先行先试。参与共同制定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法规。建立严格的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形成统一协调的“三线一单”分类管控方案,建立区域统一的环境准入体系。建立重点跨界水体河(湖)长协作制度,逐步实现统一河湖管理等级、统一河湖管理目标、统一河湖养护标准、统一信息管理平台的要求。形成有效的跨界水体联保机制,建成联合水资源保护、联合执法巡查、联合水生态监测、联合水污染防控以及联合评估管控一体化机制。

率先实现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积极推进实施一体化示范区统一的生态环境标准规范,协同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产业项目准入标准》。在先行启动示范区内新进产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最严格的排放标准。系统推进监测统一。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统一工作机制,协同构建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监测监控和评估预警体系。实现生态环境“一张网”监测和科学评估。加强执法制度、监管体系、队伍建设、纠错容错机制、立功授奖等领域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执法统一,打造现代化环境执法体系,合力推动执法统一。

专栏8 先行启动区建设

1.建设多层级生态绿廊。划分一、二和三级廊道级别,并按功能要求划分公共活动型、生活服务型、历史风貌型、生产功能型和生态保育型,设定适宜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实施生态空间优化和功能转换,营造多样化滨水发展空间,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和文化承载功能。

2.祥符荡生态绿心建设。推进重要河湖岸线贯通和生态廊道建设,沿科创绿谷西侧外围建设祥符荡科创绿谷外河。连通南、北祥符荡、连通南祥符荡与红旗塘,依托示范区青浦-嘉善及吴江-嘉善两条蓝色珠链建设,加强泥鱼荡、北祥符荡、南祥符荡等湖荡间水系连通,提升排水能力和改善区域水环境。加强河湖岸线生态化整治、沿岸绿化、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等,打造世界级滨水空间。

3.西塘古镇-科创绿谷旅居环线生态治理。充分发挥古镇与绿谷之间的河道水系连通作用,沿北祥符荡-杨湾荡-三里塘-十里港-南祥符荡-北祥符荡,开展河湖清淤疏浚、河湖岸线生态化整治、沿岸绿化等综合措施,打造西塘镇区绿色生态与历史文脉交相辉映的江南水乡新风貌。

4.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快推进姚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省级标杆示范园区建设,积极探索工业污水、雨水水量、水质智能化监管,打造形成具有国内典型示范、借鉴的零直排区,并逐步推广至区域范围。

九、推进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强化污水处理、固废处置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提升环境治理能力,逐步实现智慧化管理。统筹区域境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共同构建区域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区域跨部门数字化应用辅助科学决策长效机制。

(一)强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统筹推进排水等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智慧化建设。加快填补城中村、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管网缺失,清除空白区,实现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有序推进全县污水处理系统扩容,规划新建1座1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到2035年全县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4.3万吨/日以上。积极推进城镇生活污水与工业污水分质处理,工业污水优先集中纳管预处理后南排;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净化工程建设和尾水资源化利用工程。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建设雨水蓄滞削峰设施和控污调蓄池。实施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完善和长效管理,建立智慧化水务系统。坚持“泥水同治”,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探索研究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管网数字化建设和智慧化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实现工艺优化和智能运行的“无人污水处理厂”。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村庄保留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集中设施提标改造,实现标准化运维全覆盖,其他村庄优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纳管处理;对无法集中处理的,推进户用处理设备全覆盖,探索研究“物联网+”户用处理设备,实现智能运行。不断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推进智慧监管;加强处理设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

(二)推进固废收集处置设施建设

适度提升有机质垃圾处置能力。根据城市发展、人口增长,以及生活垃圾分类程度的提升,继续扩大餐厨和厨余垃圾处置规模,同时补齐城市污泥处置短板,扩建和共享示范区周边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设施,兜底消纳农林废弃残余物、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厂、水体污泥等生物质资源。在部分生鲜垃圾产生集中的区域,探索建设生物质堆肥处置设施。在探索易腐垃圾资源化、肥料化、饲料化技术的同时,推进城市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

设立一批垃圾分拣站点。在有条件的垃圾焚烧厂、转运站、压缩站周边设置生活垃圾二次分拣站点,一方面对转运的生活垃圾进行二次分拣,提高垃圾分类的准确率,另一方面提供部分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的储存和堆放场地,有利于合并运送。同时,可探索智能化的生活垃圾二次分拣,提高分拣效率,降低人工成本。

适当保留一些能够消纳县域内一般工业固废的企业和行业。以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的思路,适当保留一些以县域内一般工业固废作为原料生产的企业或行业,鼓励企业通过增加工序或工段生产不同档次产品以减少终端固废的产生,以综合的手段消纳城市运行所产生的废弃物。

(三)统筹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建设

共同构建一体化预警应急监测体系。依托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业务平台搭建一体化示范区空气预测预报体系,推出一体化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专项预报产品,实现三地预报预测信息共享与展示。基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一体化示范区水环境质量预警体系。开展风险源清单调查研究,摸清风险底数,坚守环境安全底线。持续加强硬件及软件投入,针对区域风险特征配备有针对性的应急监测设备,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健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及设备维护程序等技术体系和质量体系。

完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推进环境应急处置规范化建设,加强各级环境应急队伍和装备专业化配置。加快推动区域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统筹共享,整合各地物资储备信息,建设区域集成共享的物资装备信息管理系统。依托水处理、危废处理、环境检测等环保技术企业,发展培养第三方应急处置专业队伍,提高应急队伍处置能力。健全区域环境应急联动一体化机制,完善应急监测预案,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协调联动通报机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研究编制重点跨界水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方案。构建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区域性环境风险应急预警响应机制。

(四)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共建

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与评估考核,推动建立形成示范区统一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构建区域生态监测网络,在部分位于重要生态节点的监测站点增加生态监测功能,加强生态遥感监测能力。共同建设先行启动区(一核)的空气监测评估体系,构建一体化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建立大气科学观测网,针对区域性共性环境问题,开展长期定点科学观测。构建城市道路扬尘监测网络。共同完善水质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监测体系,探索实现一体化示范区内太浦河及其主要支流重金属锑等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布点建设及数据共享。拓展重要河湖水生态监测,开展生物多样性、生物体质量及生境调查等监测和评估。

建立主要污染源监测监控体系。完善固定污染源监测管理体系,推进测管协同。构建涵盖排放标准中所有污染因子的污染源执法监测体系,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排放清单和污染溯源研究工作,强化固定污染源信息管理。构建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基础,以电流监控、工况监控、排污口视频监控等为补充的在线监控体系,全面掌握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监控信息分级分类预警管理,推进工业园区智能溯源管控,探索实现重点污染源的全证据链管理。建立以固定式遥感(黑烟)为主,移动式遥测、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查为辅的机动车智慧监测评估体系,建立重型柴油车排放远程在线监测体系,实现运行工况信息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测与常态化跟踪。完善加油站及储油库油气监测评估体系,实现加油站及储油库油气在线监测的全覆盖,推动油气常规监测和在线监测的有效互补。

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关注协同需求,系统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统一。基于协同监测网络的构建,以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为核心,从职能、业务、环境要素等维度编制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目录,实现多维度生态环境监测信息资源的发现、获取和分发。建立满足环境监测业务发展、环境管理和社会需求的长效数据共建共享运行机制,实现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统一汇集、融合和共享。强化大数据分析研判,以数字化建设为核心提升问题发现能力,实现与“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示范区形成生态环境数据“一本台账、一张网络、一个窗口”,拓展数字环保应用领域、应用场景,建立区域跨部门数字化应用辅助科学决策长效机制。

专栏9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1.打造智慧化城镇污水处理厂。依托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城镇污水处理流程进行实时监控、采集分析运营数据,结合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自我学习,分析判断处理设施运行状态,并作出自动调控,建设无人值守监管的智能污水处理厂。

2.开展排水管网一体化、智能化监管建设。推进城镇管网互联互通和泵站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水量的自动调控;实施新建管网预设智能感知系统,现有管网逐步实施智能化提升改造,实现管网水质水量水位等精细化监管和精准化预警预报。

3.实施全流程全信息化固体废物监管。以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利用、次生到结束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集成智能化监控、数据深度挖掘分析、异常情况预警等技术,建立信息智能化识别和采集模式,实现固体废物智能化跟踪和追溯和可视化监管。

4.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整合形成要素全覆盖、天地海一体化的环境监测体系。建立污染源全过程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地表水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土壤环境监测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生态系统状况、生物多样性、生态风险、环境保护成效的监测和评估。

5.建立数据共享平台。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大数据应用和云服务提升。构建区域跨部门生态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库,推动示范区形成生态环境数据“一本台账、一张网络、一个窗口”。建立区域跨部门数字化应用辅助科学决策长效机制。

十、建立健全一体化现代治理体系

加快补齐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短板,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协作监管、市场服务、法律法规政策等体系,为推动长三角示范区一体化、高质量建设美丽嘉善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一)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

共同构建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协同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研究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推动重大政策实施、区域合作平台与合作机制建设。创新区域协作机制,强化规划、标准、监测评价、监督执法等方面协同统一。建设“政-产-学-研-用-金”深度融合的高水平生态环境科技协同创新平台,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加强生态环保宣传、教育、监督等载体建设,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方参与决策机制。

(二)优化生态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强化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强化水上危化品运输安全环保监管和船舶溢油风险防范。加强危化品、危险废物道路运输风险管控及运输过程安全监管。加强对重金属、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相关行业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监管。推动企业环境风险预警管控体系建设,2025年底前,完成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重点企业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风险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健全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开展环境质量预报预警,推动环境健康常态化管理。建立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

创新环境监管执法模式。依托政务云系统的技术基础,整合各类数据共享平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系统、管理决策平台,共同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综合信息监管决策技术平台。建立污染源全过程自动监控体系,优化非现场检查方式。共同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建一体化示范区联合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对区域环境风险实施动态预警。落实乡镇(街道)和各类工业园区管委会环境污染问题发现职责,探索将环境污染问题发现和查处纳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联合编制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进差异化执法监管。全面实施“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

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扎实推进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细化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建立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执法互认机制,推动执法信息互通共享。统一执法事项、执法程序、裁量标准,建立完善一体化的环境执法规程。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以跨界水源地保护、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化重点时段生态环境联动执法监管,统筹推进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执法统一。

(三)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服务体系

完善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健全对环境治理技术服务企业的规范化监管制度,探索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成效评估制度,建立惩戒和退出机制,引导环境治理技术服务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创新环境治理服务模式。深化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改革,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积极推行环境医院、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服务。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支撑。整合研究机构、高校和大型企业的研发优势,集中打造示范区生态环境科研创新技术研发转化合作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深化科研合作,为嘉善片区乃至示范区环境突出问题解决提供经验。

健全环境治理收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企业污水排放按水量、浓度实施差别化收费机制,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用能的价格机制,全面实行超定额用水、用电累进加价,建立精准补贴和节约奖励机制,完善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制度。制定出台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的相关政策。

推进示范区信用一体化。完善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健全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完善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严重失信名单制度,探索村镇、个人等不同层级环境信用评价规则。将生态环境严重失信名单、企业行为信息评价结果贡献至信用长三角平台和长三角环境信息大数据平台,提升环境执法信息的公开性和应用于金融等部门的效力性。强化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应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严惩”机制,推行环境信用管理,优化“评信+奖惩”事后环境信用监管体系,拓展生态环境信用信息跨部门应用场景。

(四)完善区域标准规范政策体系

促进环境经济政策体系融合。共同探索“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转化的实践路径,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制定一体化示范区近、远期环境经济政策配套方案,将区域范围内现行推进的总量减排考核、亩产论英雄、排污权交易、碳排放交易等机制进行统筹集成,加强区域层面污染源管理核心制度对接。

落实生态补偿等财政政策。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地方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整合优化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完善与“绿色指数”挂钩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按照与绿色发展的相关性对企业实施差别化的财政涉企资金支持政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拓展横向跨界生态补偿资金来源,健全生态补偿主体评估体系。

共同推进标准规范一体化。深化标准引领作用,推进长三角标准一体化。选择部分地方排放标准在示范区内先行统一试点,分步推进示范区标准实施。开展标准制定和发布的机制研究,协同发布环境标准。形成一体化示范区标准发布规程,编制标准一体化建设规划。从共同的环境管理需求出发,制定涵盖监测、评价、共享、核查与监督全过程的相关标准及规范,推进一体化示范区所有行业实施国家和地方特别排放要求。推进绿色制造相关产品标准,鼓励开展各类涉及环境治理的绿色认证制度。

十一、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规划实施。加强与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的沟通,积极参与建立以一体化示范区两区一县为主体,多方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协调机制。落实和健全生态环境领导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协作机制,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研究细化分阶段、分年度、分区域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重点项目、形成各方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企事业单位责任体系,建立社会化共治模式。

(二)强化规划要素保障

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的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研究建立示范区绿色发展基金,创新基金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方式,推动示范区生态绿色发展。健全生态环境投入保障机制,强化经费和人员等保障,推动财政资金、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多元投入的长三角一体化生态环境投资格局。探索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和激励机制,加强政策协同和智力支持,合力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

(三)注重示范引领作用

发挥嘉善优势,在生态环境环保和绿色发展领域,谋划打造一批一体化标志性工程,推进实施一批一体化重点项目,研究推出一批一体化重大改革举措。建立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加强对重点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评估。注重典型示范引领,鼓励和支持科学探索、先行先试,引领带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联保共治战略的深入实施。

(四)深化区域合作交流

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共同搭建国内外交流平台,推动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绿色发展高起点、多层次、全方位的交流合作。积极挖掘现有长三角科技力量和科研平台潜力,整合政府研究机构、高校和大型企业的研发优势,集中打造示范区生态环境科研创新技术合作平台,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智慧化管理科技联合攻关,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生态环境协同管理。

(五)完善考核评估体系

共同建立示范区GEP核算和跟踪评价框架体系。研究建立能够科学、客观地综合反映环境损害、环境质量、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核算框架,推动形成体现示范区绿色发展水平的长期跟踪评价体系。对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明确考核奖惩机制,引导高质量落实和高水平推动美丽嘉善建设。

附件:嘉善县生态环境保护“四个重大清单

附件

嘉善县生态环境保护“四个重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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