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6日至9月26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对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开展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同年12月14日向集团公司反馈了督察情况,同时移交了3个督察责任追究问题,要求对其中失职失责的情况认真调查,分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集团公司党委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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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人被追责问责!湖南钢铁集团通报督察追责问责情况

2024-07-30 15:24 来源: 湖南生态环境 

2023年9月6日至9月26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对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开展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同年12月14日向集团公司反馈了督察情况,同时移交了3个督察责任追究问题,要求对其中失职失责的情况认真调查,分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追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责任追究工作方案,对移交的3个责任追究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精准认定责任。根据查明的事实,按照有关规定,经集团公司党委批准,对涉及3个问题的集团公司总部、“三钢”及下属11家责任单位、48名责任人(62人次)进行追责问责,其中:问责经理层副职2人,中层正职17人,副职24人;降职1人,诫勉3人,约谈35人,谈话提醒8人,退休免于问责1人;同时对46人进行经济考核。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湖南钢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管发展不管环保,绿色发展成色不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安全环保部部长莫军批评教育和约谈;对涟钢副总经理邓必荣、湘钢企业管理部部长陈章红、湘钢能源环保部副部长王泓、涟钢原安全环保部部长曾洪峰、企业管理与战略规划部原部长黄兆军、副部长周飙、衡钢副总经理朱薛辉、衡钢持续改进部部长曹全、副部长刘斌、衡钢安全环保部副部长王亮等10人进行约谈,并进行经济考核;另有煤化新能源公司1人被经济考核,时任分管副总经理奉知东已退休免于问责。

二、湖南钢铁集团相关企业重生产轻环保,生产过程中环境问题“点多面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湘钢时任生产管理部部长王周勇、湘钢时任炼铁厂副厂长高有才、湘钢时任炼钢厂副厂长潘锡泉、湘钢焦化厂副厂长杨斌、涟钢生产管理部部长何冠军、副部长余治中、涟钢焦化厂副厂长唐松林、涟钢炼铁厂副厂长阳习端、涟钢一炼轧厂副厂长谢森林、涟钢210转炉厂副厂长徐刚军、涟钢振兴机电公司经理谢国阳、衡钢生产管理中心主任刘荣华、衡钢采购部原部长李波、副部长谢孝容、衡钢设备工程部副部长贺成、衡钢炼铁厂副厂长唐文华、副厂长刘佳、衡钢炼钢厂副厂长王辉、凡益湘钢时任总经理于乾春、衡钢科盈公司经理陈文魁、副经理刘刚等21人进行约谈,并经济考核;对湘钢瑞和钙业副总经理祁令向、衡钢百达先锋经理刘鹏、衡钢鸿宇机械制造经理李卫红、衡钢鸿华物流经理刘青平、副经理王明等5人谈话提醒,并进行经济考核。

三、湖南钢铁集团环境管理粗放,高水平保护不足,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煤化新能源公司经理史岳荣、涟钢环保科技公司副经理周平、鸿涛机械公司经理胡尚其诫勉谈话处理,并经济考核;对涟钢原安全环保部部长曾洪峰、涟钢炼铁厂副厂长阳习端、煤化新能源副经理吴建强、衡钢安全环保部副部长王亮、鸿涛公司首席工程师刘科、长沙水泵厂安环生产部部长郭再分等6人进行约谈,并经济考核。另有2人分别被降职处理和通报批评。

上述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反映出少数单位在思想认识有偏差,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上有差距,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教训十分深刻。

湖南钢铁集团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集团及所属各子公司的环境管理和治理水平,坚决守住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守护好碧水蓝天,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全面推进美丽湖南建设贡献湖南钢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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