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标准按照综合政务、综合业务、科技支撑、自然生态保护、水生态环境、海洋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土壤生态环境、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核与辐射安全、环评与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执法、国际合作、宣传教育、环境应急、其他生态环境相关信息对生态环境相关的信息进行分类并编写代码。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生态环境信息的分类、归集及整理,指导生态环境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数据分类分级。其他相关活动可参照执行。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加强数据资源集成共享和综合开发利用,构建美丽中国数字化治理体系,我部组织编制了《生态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网信办),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网信办) 王丽平
电话:(010)65645128
邮箱:wxbzhz@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 郝千婷
电话:(010)84665818
邮箱:hao.qianting@mee.gov.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邮编: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