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 油墨和胶粘剂工业》(DB34/4812.1-2024),本文件规定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有组织排放控制、无组织排放控制、企业边界监控、污染物监测、达标判定等要求及实施与监督。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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