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林甸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网络公示,项目总投资16394万元,配置200t/d机械炉排焚烧锅炉1台,焚烧间负压除臭设施1套,烟气灰渣处理设施1套,余热回收设施1套,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公示如下:
公众朋友,你们好:
我单位拟建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现委托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特编制此公众参与信息材料。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职工。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为了让你们及时了解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及你们生活可能产生的影响,倾听你们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以下是本项目的简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长青林场
建设单位:林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对原有处理工艺落后垃圾厂进行提标改造,配置200t/d机械炉排焚烧锅炉1台,焚烧间负压除臭设施1套,烟气灰渣处理设施1套,余热回收设施1套,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成后日处理生活垃圾200吨。
项目以林甸县城区为主体,包含周围14个乡镇及工业园区的生产生活垃圾。
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16394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林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张叶枫
电 话:16645413234
邮 箱:Lcg3323796@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王海霞
电 话:1864511023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谢谢您的参与和合作!
林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4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