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的系统结构与功能要求、安装技术要求、安全规范性要求、验收技术要求、日常运行维护与校准要求和数据应用。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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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2025-04-30 11:06 来源:生态环境部 

4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的系统结构与功能要求、安装技术要求、安全规范性要求、验收技术要求、日常运行维护与校准要求和数据应用。

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及《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意见电子版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 赖柏民

电话:(010)65646272

邮箱:jdzfy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刘健

电话:(010)84756885

邮箱:wryjk2022@acee.org.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4月27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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