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海流滩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发布。建设处理规模49t/d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1座,其中1、新建垃圾焚烧车间,建筑面积3229.96㎡,多层工业建筑,地上4层,钢框架结构,檐高23.15米,跨度40.65米,抗震烈度7度,建筑、安装等工程。2、新建渗滤液处理车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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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布尔津县海流滩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项目(EPC)招标

2025-05-23 08:43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月22日,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海流滩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发布。

建设处理规模49t/d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1座,其中1、新建垃圾焚烧车间 ,建筑面积3229.96㎡,多层工业建筑,地上4层,钢框架结构,檐高23.15米,跨度40.65米,抗震烈度7度,建筑、安装等工程。2、新建渗滤液处理车间建筑面积822.07㎡,框架结构,檐高9.15m,跨度6.7m,抗震烈度7度。3、新建车库建筑面积148.73㎡,地上一层,钢结构,檐高5.15m,跨度5m,抗震烈度7度。4、新建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356.05㎡,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31.2㎡,地上一层建筑面积24.85㎡,框架结构,檐高3.15m,跨度6.6m,抗震烈度7度。5、室外:室外硬化、室外电力、室外配套给水、排水、消防、供热管网等。

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海流滩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 65432125021900291001)

一、招标条件

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海流滩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项目(EPC)(招标项目编号:65432125021900291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资金29.46%、专项债券资金58.92%、其他地方财政性资金11.62%,招标人为布尔津县环境卫生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窝依莫克镇

2.项目规模: 建设处理规模49t/d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1座,其中1、新建垃圾焚烧车间 ,建筑面积3229.96㎡,多层工业建筑,地上4层,钢框架结构,檐高23.15米,跨度40.65米,抗震烈度7度,建筑、安装等工程。2、新建渗滤液处理车间建筑面积822.07㎡,框架结构,檐高9.15m,跨度6.7m,抗震烈度7度。3、新建车库建筑面积148.73㎡,地上一层,钢结构,檐高5.15m,跨度5m,抗震烈度7度。4、新建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356.05㎡,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31.2㎡,地上一层建筑面积24.85㎡,框架结构,檐高3.15m,跨度6.6m,抗震烈度7度。5、室外:室外硬化、室外电力、室外配套给水、排水、消防、供热管网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32125021900291001001

标段(包)名称: 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海流滩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项目(EPC)

招标范围: 总承包管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性能试验、设备系统的综合调试运行、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消防、环保、安全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等),负责安全评估、各类检查、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履行对供应商的质量、安全、资料等总包管理义务、配合并协助组织各参建单位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进行各项检查、稽查、督查或审计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工作内容: 本工程中所涵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设计服务。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2、施工工作内容:(1)工程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2)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3)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4)本工程的有关设备安装及配套使用。(5)按合同要求,向招标人提供设备的设计文件、货物、材料、备品、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负责完成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体要求详见3.投标其他条件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体要求详见3.投标其他条件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设计单位须具备以下4项资质中任一项:①、[综合资质甲级];②、[市政行业]甲级(含)以上;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含)以上;④、[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的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近1年(指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①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当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关资格条件时,相关岗位可由同一自然人兼任); ②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③设计单位应配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匹配完善的专业设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设计行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6人;④按照相关规定配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安全员的配置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执行)、材料员、造价师等现场管理人员,且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65/T 8020-2024),且不得少于8人,其中:1、“测量员”的任职条件要求修改为“无须提供相关执业证书、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仅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2、“试验员”的任职条件要求修改为“无须提供相关执业证书、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仅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此条款仅适用于投标企业所在省住建厅已明确该岗位不进行继续教育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企业所在省住建厅关于该岗位不进行继续教育的说明文件、企业聘用该人员的证明文件、该人员的中级职称;3、安全负责人应具有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具有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承诺以上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2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3日到 2025年06月12日 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23:00

2.获取方式: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10:30

2.递交方法: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3日 10: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初步设计完成后启动的招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购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开标会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布尔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布尔津县环境卫生队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布尔津县布尔津镇友谊峰路38号 地 址:新疆阿勒泰市团结路街道红墩路12号将军城克兰郡3期1栋

联 系 人:马健 联 系 人:魏少雷

电 话:0906-6522671 电 话:1999065578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825549022@qq.com

2025年05月22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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