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因地制宜建设活性炭再生中心、集中供热中心。(四)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
针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或开展“回头看”,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四)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
针对现有产业集群依法分类制定淘汰关停、搬迁入园、就地改造、做优做强等专项整治方案。加快泉惠、江阴、古雷等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支持探索核电余热供热。
制定现有产业集群专项整治方案,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探索建设集中喷涂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等。每年建设绿色工厂至少1家,持续推进绿色工业园区建设。
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县市要制定涉气产业发展规划,针对现有产业集中区域制定专项整治提升方案,深入推进产业补链延链强链、绿色低碳转型等重点工作,实施拉单挂账式管理,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
有关县(市、区)结合辖区内产业集群特点,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排查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重污染企业,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
针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
针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推进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要实施拉单挂账式管理,依法依规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
大力整治石材加工等中小微、散乱污企业,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加快推进汽车摩托车配件、印刷包装、汽修、家具等行业企业规范化发展,鼓励中小微企业开展绿色转型和升级改造。
要实施拉单挂账式管理,依法依规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持续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开展铸造等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一群一策”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实施拉单挂账式管理,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加快推进南陵县家具制造产业集群集中喷涂中心等建设。
各县(市、区)结合辖区内产业集群特点,进一步排查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重污染企业,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提升产业集群绿色发展水平。
针对现有产业集群开展“回头看”,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每年建设绿色工厂1家。责任单位:各板块,常熟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发改委。
落实《石嘴山市涉气产业集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依法淘汰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结合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和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
要实施拉单挂账式管理,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
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城市(城镇)要制定涉气产业发展规划,针对现有产业集中区域制定专项整治提升方案,依法淘汰关停一批经改造升级后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仍然达不到标准的中小型传统制造业企业,搬迁入园一批
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四)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
(市)可结合产业发展情况,针对包装印刷、涂料油墨、家具制造、汽车维修、医药制造、油品储运销等涉气企业(作坊)集群制定产业集群专项整治方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和鼓励有序开展产业整合重组、提质增效和搬迁入园
针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或开展“回头看”,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四)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
针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四)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
各县区结合辖区内产业集群特点,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分散或集中在村庄、乡镇、县区或跨行政区的集群整治,进一步排查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重污染企业,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
、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工业涂装等产业集群为重点,2024年8月底前制定重点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排查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重污染企业,通过关停淘汰、搬迁入园
结合我市产业集群特点,按照“一群一策、分类施治”的原则制定整治提升方案,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2027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
制定现有产业集群专项整治方案,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喷涂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等。每年建设绿色工厂10家,持续推进绿色工业园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