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24
葫芦岛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
《成都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集意见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上海市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和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
上海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和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常熟市人民政府9月9日发布《常熟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常熟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石嘴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人民政府8月29日发布《石嘴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和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扬尘精细化防控等方面提出了八个方面25项行动措施:
今年以来,湖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聚焦大气污染攻坚,持续开展“利剑”专项执法行动,高效精准执法,精准打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助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孝感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孝感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湖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结合孝感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太原市人民政府8月28日印发《太原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聚焦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协同控制,统筹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8月1日湖南省水泥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
详情如下:宜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根据《湖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鄂政发〔2024〕6号),结合宜昌实际,
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规范重点区域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焦作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临沧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4〕14号)精神,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结合临沧实际,制定本方案。
南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
四川省人民政府9月2日印发《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完成国家下达四川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及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目标。
关于浙江省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2024年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浙政发〔2024〕11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强调要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宿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24〕53号)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2020〕41号)要求,为大力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源头替代工作,本市将继续在全市开展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料和产品替代的示范项目(第二批)征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一、征选目的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等相关要求,我局编制了《天津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
2023年,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
哈尔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5年)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