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资金使用与投入机制补偿资金主要用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水污染防治、经济结构调整和绿色产业优化升级等方面,积极探索开展多元化、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方式,吸引社会各方参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目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正处于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取得的成效还不稳固,客观上也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本批被督察省份覆盖了长江流域的上、中、下游,区域内江河湖泊众多。例如湖南的洞庭湖,江西的鄱阳湖,云南的滇池、洱海等高原湖泊以及湖北的洪湖。这些江河湖泊的生态环境状况影响着长江生态环境质量。
关注国家重大战略,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成果有所体现记者注意到,在致公党今年拟报送的提案中有一件是《关于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据介绍,《关于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整合了2023年致公党中央民主监督调研结果等方面,主要针对的是长江流域但仍然存在着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工作任务重、生态保护修复任务艰巨、生态补偿等协同治理机制有待深化
曹卫星常委代表民盟中央发言提出,协同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加强重点生态保护区治理修复,创新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刘同德常委提出,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发展、变化与荣光,都凝聚在长江流域横贯东西的大动脉上,重读10年发展片段,重温4次座谈会,不禁感慨良多。4次座谈会在关键时刻为发展把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十年禁捕。2021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进入了关键阶段。
同时也要看到,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正处于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取得的成效还不稳固,客观上也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要继续努力加以解决。...习近平指出,从长远来看,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根本上依赖于长江流域高质量的生态环境。要毫不动摇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高水平保护上下更大功夫。
长江保护法第七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这为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七十八条“国家实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规定,统筹水资源、水环境
这些目标比《行动计划》提出的“生态用水需求得到基本保障”“到2020年年底,长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国控断面比例达到8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国控断面比例低于2%”更严,体现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稳中求进的总要求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长江流域局”)作为生态环境部的派出机构,坚决扛起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紧紧围绕行动方案和任务要求,持续深化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各项工作,为不断提升长江生态环境质量做出应有贡献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三次亲自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简称《长江保护法》)的颁布更是为规范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长江流域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提供了法制保障。
碧水保卫战方面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为重点,以华阳河湖群治理为突破口,促进水环境和水生态同步改善,确保长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
为了深入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下一步,云南将实施“湖泊革命”攻坚战,用湖泊革命60条措施统领九大高原湖泊系统治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依然面临着高原湖泊治理难度大,部分支流水质仍待提升、湖岸线划定不够精准,区域水资源短缺、联防联控体系建设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
近年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转折性变化,但是部分区域、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和治理短板依然突出,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提升协同治理能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多样,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亦是我国经济重心所在。
,受国务院委托,就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以下为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2021年6月7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作的《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受国务院委托,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6月7日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有序推进相关立改废释工作尽管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报告指出,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水生态问题仍然是长江流域最主要的问题。部分地区湿地、湖泊萎缩,生物多样性减少。
第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定期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本级人民政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时,应当将洞庭湖保护工作情况作为重点报告内容。...第七条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行政、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对湖区跨行政区域、生态敏感区域和生态环境违法案件高发区域以及重大违法案件等实施联合执法
这次“固废法”执法检查,是第4年对生态环保领域重要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另外,今年还要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与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等工作情况的报告
生态水系融为一体的调控体系,共同实现保护长江水生生物的重任,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
在地方层面,《长江保护法》第六条规定,“长江流域相关地方根据需要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规划编制、监督执法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协同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长江保护法既是生态环境的保护法,也是绿色发展的促进法,不仅突出强调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对于促进长江经济带产业结构绿色改造、提升流域人居环境质量、保障长江黄金水道功能等均作出重要规定。
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的出台实施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推动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加强法律的宣传解读,把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情况、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监测预警机制的建设情况、区域联防协同保护情况等作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