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监督、指导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进行,推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加强防渗、地下水环境监测、执法检查
三、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三)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周边地下水监测依据国家方案及省厅相关要求,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
黄润秋指出,地下水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要依法、生态、科学保泉,加强南部山区生态保护修复,增强水源涵养能力,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强化污染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健全地下水管理和保护长效机制
招标范围及规模:调节池下游设垂直防渗帷幕,平面长度110米,平均桩长28米;配套建设地下水抽排泵井2座(设潜污泵)、地下水收集池400m3;新增受污染地下水处理一体化dtro集成设备150t/d:地下水环境监测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前污染范围复查、基坑支护与开挖施工,基坑降水施工,开挖基底及侧向土壤检测,外运土壤固废属性鉴定,污染土壤预处理,污染土壤场内、外运输管理,基坑监测,生产废水、场地内空气、场地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
第一章 企业污染防治职责第一条【自行监测】 地下水重点单位应依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规范布设和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并依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2.参与福建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地下水环境监测、地下水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及技术标准、规范制定,以及污染防治项目等方面工作的技术咨询
2022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明确表示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以及土壤污染状况监测与评估,使尾矿库周边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工业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技术规范》,并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全文如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工业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提升我省工业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监测能力
二、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制定、实施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将监测数据报我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
土壤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薄弱。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薄弱。亟待摸清全市地下水“双源”环境质量状况,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有待建立健全。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青海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深化大气环境监测、加强水环境监测、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推进声和辐射环境监测、持续强化生态质量监测、探索碳监测评估、
在各省市陆续发布的“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中,指明了主要任务方向,包括大气环境监测、地表水环境监测、土壤环境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生态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等重点内容。
4.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有待提升。区域土壤背景值等地方标准体系尚需健全,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有待优化。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专业性较强,行政监管技术要求高,环境监管人员不足。
(四)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与智慧分析水平五、拓展三水统筹,增强水生态环境监测(一)优化水环境监测网络(二)完善水生态监测评价(三)拓展水污染溯源监测(四)开展水环境质量预测预警六、围绕风险防范,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
加强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设置监测井定期进行跟踪监测,若发现水质异常,须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协调解决。(三)严格控制入场垃圾,规范垃圾填埋作业。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深化大气环境监测、加强水环境监测、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推进声和辐射环境监测、持续强化生态质量监测、探索碳监测评估、强化污染源和应急监测、推动监测数据智慧应用、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应用水平
完成全省化工园区周边农村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调查。组织开展全省重点污染源(区域)和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现状调查。...土壤环境监测网初步建立,全省共布设1398 个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实现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地下水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基础调查取得初步成果。
该规划指出了主要任务方向,包括大气环境监测、地表水环境监测、土壤环境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生态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等。详情如下:
日前,广东省梅州市公示了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拟增补专家名单,增补共计23名,专业领域涉及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土壤环境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风险评估、环境保护、农村污水环境监测、环境科学、农村污水设施工程设施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164-2020)等法律标准要求,开展园区地下水环境监测;园区企业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及整治项目;地下水国考点位及周边地下水污染排查整治等项目。4. 生态环境监测。
《规划》立足服务、支撑和保障全省生态环境监管需求,明确了碳监测评估、大气环境监测、水生态环境监测、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测、物理环境监测、生态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新型污染物监测及环境健康监测评估
完成河北省 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和白洋淀流域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 启动唐山市海子沿水源补给区地下水环境监测自然衰减风险管控 等国家试点项目。
“十三五”期间,省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均开展了地下水环境监测,分析研判全省地下水环境状况。...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排查我省重点流域地下水工业污染源,调查明确主要污染行业集中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推动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