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一)严格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
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加强重点用能用水单位节能节水管理,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项目。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大力推广再生材料使用。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修订《浙江省节能审查办法》,制定“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
鼓励实行新上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承诺制,到2030年,高耗能企业绿色电力消费占比达30%以上。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供热、生物天然气、绿氢的市场机制。
银行保险机构要聚焦传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对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领域工艺革新和设备更新改造升级的中长期贷款支持,提供保险风险保障,有效满足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低碳转型的金融服务需求。
水泥行业作为高耗能、高排放的典型代表,急需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绿色转型。
严格产业准入标准,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依法依规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推动产业集群提升改造,推进小微企业园提质升级。(二)持续优化能源结构。
更新改造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数据显示,
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船舶报废更新,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完善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式,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强化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谋划和跟踪调度,推动项目高效实施。
10.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11.推进中石油大连石化搬迁,协调推进项目前期工作。...19.做好“十四五”能耗双控收官,定期开展节能形势分析研判,指导各地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20.利用好国家“两新”政策,推动企业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降低能耗、煤耗。
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船舶报废更新,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完善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式,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强化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谋划和跟踪调度,推动项目高效实施。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污染物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要求,依法叫停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
2025年环保重点工作如下: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统筹施策、工程治理、科技赋能,实施煤电机组升级和传统高耗能产业绿色化改造,推动移动源综合治理,持续开展绿电碳排放核减,建成16个幸福河湖,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建设,强化对辖区重点用能企业监管,制定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存量、在建、拟建清单,加强源头、过程、结果管控。...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节能监察,依法依规对落后高耗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实施淘汰制度,核查重点行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企业,提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经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
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严把“两高一低”项目准入关口,坚持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零审批、零引进”,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强科学精准施策,避免传统制造业行业项目管理“一刀切”。(二)实施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壮大工程3.加快发展壮大新兴产业。
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关口,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完善土地、环境、能效、水效和碳排放等约束性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持续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一)严格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排放、
对标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强化高耗能企业绿电消费责任,加大绿色能源供给,探索建立绿色电力交易服务体系,设立绿电绿证服务站。围绕能源供给零碳化、产业发展绿色化、减污降碳协同化、运营管理数智化,开展(近)零碳试点建设。
新建高耗能项目达到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强化新建项目能耗“双控”影响评估和用能指标来源审查。
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未来产业布局建设留下发展空间,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实行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十四五”后两年新上高耗能项目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得低于50%,鼓励各市结合实际提高比例要求。
3.指导和督促重点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严格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严禁违规新增产能。4.牵头组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