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该企业属于首次违法,在检查之日起5日内已完成填报工作,并已获批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鞍山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据《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不予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第二批)》第一项的规定,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对该企业不予行政处罚
排污许可编号详见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通常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应编号,共22个字符,请勿简单填报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排水许可证编号。
(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
案件情况执法人员日前在沙田镇穗隆南路附近一五金制品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五金制品加工,已通过环保审批,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未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已进行调试公示。
▲ 执法人员检查三轮车上的固体废物经调查,该企业主要从事玩具制品、塑胶制品等加工产销业务,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保审批验收手续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设有注塑、喷漆、手绘补色、移印等生产设备。
2021年3月,福建某塑胶公司虽然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但其生产过程使用的醇溶型柔性凸版油墨实际使用量超出环评使用量约4.48吨,该企业未按规定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被认定属
3月4日晚,湖南燕老三食品有限公司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在系统上正式生成,成为常德市启动环保“一证式”监管后,第一张排污登记回执。
答:《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已经明确了排污单位登记内容,对登记管理排污单位不做台帐管理、自行监测和执行报告等要求。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三项排污许可重要文件,拓宽了纳入排污许可的行业数量,增加了登记管理类别并明确管理办法
》、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要求,为实现本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我局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现将辽宁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日前,山西印发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公。...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9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
年版)》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惠州市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
第11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9号)等规定,为做好我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实施范围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
号)、《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
(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
》(环办环评函〔2020〕9号)等要求,为做好我省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发证登记范围和管理类别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9号)等要求,为做好我省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以下分别简称
为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管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有关要求,我部制定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