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法定规划和环境准入条件等前提下,对具备基本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短期内能补正的,实行环评“容缺”受理,建设单位可在技术评估、公示期间补正材料。
、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境管理工作。...鼓励产业园区现有企业和建设项目按照本准入要求提升污染物治理和环境管理水平,实现降碳减污、绿色发展。
一、通则(一)适用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以下简称“生态环境准入条件”)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重点行业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相关环境管理活动,编制涉及相关行业的产业和区域发展规划参照本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执行
按照《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鲁环字〔2023〕49号),持续深化济南、青岛、潍坊、济宁、德州5市试点工作,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整合审批材料、完善“一证式”监管机制...纳入试点的园区,可对范围内所有符合准入条件、同类型的报告表类项目开展环评“打捆”审批,各建设单位可共同编制一个环评文件,由环评审批部门出具一个批复意见。
第九条【项目选址】 项目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等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定防护距离,落实节约用地等要求。
第三条 建设项目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要求、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等。
服务标准:1.垃圾处理量能要求:工程建成后,垃圾处理量能在320~440t/d范围内连续稳定运行;2.环保排放验收要求:项目建设必须达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要求。
(3)对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 20 号)中相关要求,关于项目环境防护距离的控制要求和评价计算结果,调查项目二期区域周边现有现状,并对区域周边用地的发展规划
新建、改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区域削减、碳排放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3)环保排放验收要求:项目建设必须达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要求。项目烟气排放标准须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要求。
第九条【项目选址】 项目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等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定防护距离,落实节约用地等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第六条【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落实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
报告书相关内容表明,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明发改审批〔2022〕249号),符合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
,代替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钢铁/焦化、现代煤化工、石化、火电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对原有钢铁、石化和火电三个行业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进行修订,并制定了现代煤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原则
集聚区(园区)内涉及落后产能、重污染、高风险及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及企业不适用于本方案。...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融合试点工作,对工业集聚区内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根据“最多跑一次”要求,环评和排污许可实行“两证”同发。2.开辟绿色通道,推行打捆审批。
2015年以来,原环境保护部陆续发布多个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原则以及环境准入条件,有力指导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有效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推动绿色发展。
(试行)〉的通知》(环办〔2015〕111号)中的“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石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
;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等有关规定,焚烧炉废气排放口必须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联网运行,且定期对在线监测装置进行比对监测和校准
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涉重金属行业准入条件,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管控要求;严格执行《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要求,铅、锌、铜冶炼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原则上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二、治理技术要求按照《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hj1101-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项目选址不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号)中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土地规划调整尚未得到省政府批复。...因此环保要求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而言至关重要,对于该类项目的具体准入环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已经进行了相应规定,即从项目的规划、选址、技术、污染物排放等角度提出了相应要求,故对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而言
,并明确项目布局、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管控等内容。...同一建设项目涉及陆域环评、辐射环评、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等多个生态环境准入领域事项的,可以纳入一个环评文件,出具一个批复。
本项目评价过程中,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如下:(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规划环评约束效力,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