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编制单位、从事排污许可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的机构以及从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的机构等。...其中规定,将(一)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二)在本市开展环境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包括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并完成备案的社会监测机构、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编制单位、从事排污许可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的机构以及从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的机构等
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声环境管理,推动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用地布局协调。落实国家减污降碳相关要求,推动节能减排降碳协同增效。
(3)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到2025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3%左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
健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管控修复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治理。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2035年,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快构建各要素协同防治、多部门联动监管的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机制。...《计划》提出,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检测报告》显示,未硬化沟渠内土壤的二甲苯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一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环境监测,包括区域土壤环境、污染源周边土壤环境、饮用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和土壤环境污染事故等类型的监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测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参照本标准执行。
包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农用地工矿污染源整治、工矿企业重金属治理、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区域治理、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工业集聚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矿山开采区及尾矿库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规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对于存在实施风险管控的、修复后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高于gb 3660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实施后期管理的其他情形地块,需要实施后期管理
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声环境管理,推动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用地布局协调。
为规范建设用地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工作和技术评审,确保鉴别和评审工作的规范、客观和准确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
(四)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含)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优先管控名录地块风险管控率达到95%(含)以上,开垦耕地土壤污染调查覆盖率达
;盐田港东区地块非法建筑废弃物堆场违规收集堆放工业固体废物,检测结果显示,该地块土壤总砷、石油烃总量均超过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环境风险隐患较大。...二、主要问题(一)消纳场所规划和建设不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全力配合上级部门研究制修订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地方标准,地表水走航监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等技术规范
详情如下:2024年清远市房屋市政工程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清远市委、市政府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减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6月14日,《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发布,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黑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4年度)》,新增9地块,移出7地块,详情如下: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4
全力配合省级部门研究制修订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海水养殖尾水排放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地方标准,地表水走航监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等技术规范
全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全国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
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监督管理,推动各市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要求,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相关报告抽查复核,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
坚持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地”共管,全面落实《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试点建立土壤环境网格化监管三级联动机制,完成首个“承诺制”地块修复和首个“土壤淋洗”绿色工程治理。
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要求,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相关报告抽查复核,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达到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食品安全考核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要求,包含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安全利用,强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快推进源头管控重大工程建设。严格“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提出鼓励采用绿色的、可持续的和资源化修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和《“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都提出鼓励绿色低碳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