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源头管理第九条【政府源头减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建筑垃圾减量政策措施,推广绿色设计、绿色建材选用、绿色施工和新型建造方式,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船舶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还应当依照其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标准体系建设,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以及全过程管理等相关领域,研究拟订地方标准
第二章 源头管理第九条【政府源头减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建筑垃圾减量政策措施,推广绿色设计、绿色建材选
,全面构建环境友好、韧性安全、绿色低碳、智慧科学的全生命周期环境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分类收集、促进源头减量、健全收运体系、提高处理能力、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有效提高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水平
主要内容有:一是推进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绿色低碳建造方式,并从实施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等方面,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了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的具体要求
第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综合利用、分类处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保护高原生态环境的意识。...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建筑垃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并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建筑垃圾管理等活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三)推动源头减量。树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理念,落实工程施工建筑垃圾减量化具体措施。
倡导各类工程项目就近就便对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3.落实建设项目源头减量。...在施工阶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规定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当地环境卫生部门备案,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标准》(jgj/t498)、《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
完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体系。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回收利用,促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在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和要求前提下,畅通井下充填、生态修复、环境治理等利用消纳渠道,探索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等中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和清洁利用方式。
设计审批部门应加强对工程设计事项的日常检查,要求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明确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二、源头管理主体职责(一)建设单位源头管理责任1.建设单位在方案设计、招投标管理、施工合同签订等环节明确并落实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要求和措施;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垃圾产生测算纳入项目方案设计招标文件,要求设计单位开展土方平衡计算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明确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落实源头减量措施,推动工程建设生产组织模式转变,系统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九、组织模式。
,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二、工作措施(一)实施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建筑垃圾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进行分类,并按照不同用途和处理方式合理堆存和分类运输。1.工程渣土。
,实现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保障处置安全,预防环境污染,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惠州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自印发之日起,按此指引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
2024年11月底前,各市(州)将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地方政府负责,不再列出〕(二)推动源头减量。
2.建筑垃圾产生总量、种类、各类别产生量。3.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利用、排放控制、突发应急等措施和责任人。4.就地利用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清运工期。
围绕源头减量,持续推进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生活垃圾转运站大型化、智能化、综合型建设改造。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利用。持续推进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
二、主要问题(一)专项规划缺失,建设消纳场所不规范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施行,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第四条 市、县(区)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负责,制定、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提高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综合利用和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本办法所规范的固体废物包括农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办法。
围绕“无废城市”共建目标,以制度机制改革创新为核心,聚焦工业、农业、建筑业、生活、危废五大领域发展特点,开展深化区域交流合作、共建共享固废利用处置设施、共同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与利用
一、基本情况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克拉玛依市是自治区试点城市之一,对全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控制、解决历史存量和循环化、资源化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克拉玛依区建筑垃圾临时填埋场、白碱滩区建筑垃圾临时填埋场、乌尔禾区建筑垃圾临时填埋场启用至今,填埋量约1700万吨,以上3处临时填埋场至督察进驻期间仍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弃物等利用处置问题,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总抓手,统筹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着力补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短板,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助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西
一、基本情况近年来,深圳市建筑废弃物产生量大,年均超8000万立方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废弃物处置工作,不断提升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能力。...二、主要问题(一)消纳场所规划和建设不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一是推动工业固废源头减量。把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作为绿色工厂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企业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提升绿色制造水平,从源头削减工业固废产生。二是推进固废综合利用。
围绕源头减量,持续推进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生活垃圾转运站大型化、智能化、综合型建设改造。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利用。持续推进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逐步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建筑垃圾实现全过程管理,主要农业固体废物实现有效利用,海洋废弃物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