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土壤处)(二)环境空气质量方面。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省下达目标要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35微克/立方米。(牵头单位:大气处)(三)土壤环境质量方面。
根据《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办法》预下达补偿资金,2025年将根据2024年全年空气质量情况进行清算。二、监测能力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全省vocs组分网站点和空气质量国控站点电子围栏项目运维。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9月5日《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总额为3000万元,其中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年度优良天数比率补偿资金占比20%(600万元)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美丽吉林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分三阶段推进美丽吉林建设,加强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并始终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强化流域“三水统筹”系统治理,全力提升优良水体比例
实施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开展皖北六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建设全省大气环境管理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启动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
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各省辖市(示范区)2024年3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2024年3月,各省辖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2401.5万元,得补2702万元。
/立方米,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排名保持在全国重点城市“后十”之外。...坚持把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退后十”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作为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中之重,克服不利气象条件和区域传输等影响,自我加压、主动作为,全力巩固“退后十”成果,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8.6微克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发布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本次下达包括2023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监测能力建设经费等在内的资金共计5000
加强长株潭等重点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力争提前完成“十四五”空气质量指标。扎实推进长江治污治岸治渔,实施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生态环境指标计划。
加大空气污染治理力度,深化“一微克”行动,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综合治理,完善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区域联防联控等有效举措,巩固提升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强化城乡水环境治理,完善密云水库、官厅水库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水资源战略储备,平原区地下水位连续八年回升,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7.3%,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目标要求,雁栖湖入选国家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共计1.4亿元,包含2023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预拨资金、监测能力建设经费、大气污染防治及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任务经费等
大气污染防治类分配资金金额600万元,拟安排项目6个,分别为:1.广东骊虹包装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项目拟分配资金73万元;2.固定污染源vocs执法检测能力提升项目拟分配资金56万元;3.2024年汕头市空气质量保障及污染天气精细化管理项目拟分配资金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就《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贵州生态补偿核算指标为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年度优良天数比率和细颗粒物浓度,指标数据来源为该城市当年度所有国控自动监测站的有效数据
持续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完成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省下达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及细颗粒物(pm2.5)浓度改善目标;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测,实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年度全覆盖检查
持续稳定推进区域河流、水库等水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工业污染防治、面源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推动区域联防联控,确保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到2025年,区域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不低于92%,6项基本污染物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总量控制排放量。
2022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7%,包括pm2.5在内的5项指标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其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从2017年的18微克/立方米降至历史最优水平12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达...其中,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生态补偿条例、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及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等多项立法实践走在全国前列。
逐步建立完善排名考核、生态补偿、调度推进、环保督察等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机制,每月对各地攻坚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根据各地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进行生态补偿,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行阶梯式奖惩
(六)持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发布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强化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在绩效考核、生态补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6天,同比基本持平,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近八成;重污染日仅有3天,较上年减少5天。各区pm2.5首次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浓度范围为26-33微克/立方米。
2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再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坚持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创新建立环境空气污染高值区管理和大气污染源远程帮扶工作机制,实现精准溯源和常态化精细精准管控,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大幅改善
统筹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排放治理、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需求,加强pm2.5和o3协同控制自动监测能力,构建大气环境立体综合监测新体系,深化全省空气质量综合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办法》,依据各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和改善情况,实行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
全面落实《汾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制定出台《桑干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实施方案》,逐步构建汾河等七河流域内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水质与水量联动考核机制,协同共促流域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根据环境管理需求,定期开展水、气、土、声等各环境要素监测,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状况评价考核、“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监测、全省14天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污染源执法监测、重点行业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及抽测
目前,大湾区建成了统一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但跨界河流、近海海域水环境质量等由于污染物监测类型、监测方法和标准不一,尚未建成共享监测网络,无法实现生态环境质量信息的对接与共享等。
“十三五”以来,绵阳市首次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进入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大。与2014年相比,2021年绵阳市城区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8.8%,2020年起连续两年进入达标城市行列。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