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铝灰(hw48)产生量为0.49万吨,主要为再生铝冶炼单位产生的铝灰为0.47万吨、铝灰利用单位产生的二次铝灰为0.02万吨,核准利用能力14.4891万吨/年,处置能力6.12万吨/年,满足全市铝灰渣利用处置需求
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铝灰渣处理处置工艺中涉及的铝灰渣、除尘灰(又称环保灰)、利用处置单位、豁免利用单位、利用处置产物等术语和定义。
目前,佛山市已结束铝灰渣应急利用处置,市内已有3家铝灰渣利用处置单位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加强铝灰渣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21〕534 号)的要求,“铝灰渣应急利用处置工作必须在2022年6月底前结束;2022年7月起,铝灰渣利用处置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