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量,全市严禁新增非电耗煤项目,禁止新建燃煤锅炉。...12月底前,4家水泥熟料企业和4家水泥粉磨站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完成2家岩棉企业、2家石灰企业清洁能源替代和1家35蒸吨燃煤锅炉淘汰并实施热源替代,动态“清零”燃煤粮食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
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建材、化工等39个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绩效提升改造。...(监测处、省监测中心负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制定餐饮业、纺织染整、畜禽养殖业、煤炭开采、光伏电池行业、金属矿山尾矿库渗滤液等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监测技术规范
加快提升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33家企业清洁运输比例,其中水泥行业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暂可纳入清洁运输范畴。...开展“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30公里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台账梳理,推动供热半径内燃煤小锅炉、小热电关停整合。4.推动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改造。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方大特钢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在用65蒸吨/小时以上 燃煤锅炉(含电力)全面实现超低排放。
推动工业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探索小型核反应堆供热。推动建材、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减煤,到2025年底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淘汰。(责任单位:省能源局)(三)推动重点行业改造升级。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确保“十五五”时期煤炭消费逐步减少。鼓励实行新上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承诺制,到2030年,高耗能企业绿色电力消费占比达30%以上。
严格调控煤炭消费总量,鼓励利用公用电、大型热电联产、清洁能源等替代现有自备燃煤机组。加快推动锅炉整合提升,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三)持续优化交通结构。...对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燃煤火电、自备燃煤锅炉实施烟气治理升级改造,采取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等高效治理工艺。
加强煤炭洗选,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有序引导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0%。(二)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方案》还提出,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按照国家和省工作要求,“十四五”期间煤炭消费量下降5%左右。(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配合)4.强化锅炉类综合整治。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
贯彻落实自治区保持空气质量良好规划(2021-2030),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鼓励各县(区)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除供热以外的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和工业炉窑
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在用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全面实现超低排放。...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有序引导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力争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0%。
压减非电力行业用煤,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新建容量在10蒸吨/小时及以下工业锅炉一般优先选用蓄热式电加热锅炉、冷凝式燃气锅炉。摸排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
第六届全国热电节能环保新技术交流研讨会 电力行协〔2025〕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相关要求,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广热电联产改造和工业余热余压综合利用
6.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量。严格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环节监管。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7.积极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三)优化交通结构8.优化调整货运结构。大力发展水路运输、公共交通低能耗运输方式。积极开展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加大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力度,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清洁能源替代;二是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联合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在重污染天气时段同步实施联合应对措施。
1.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在保证电力、热力供应等前提下,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生物质锅炉(含气化炉)、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锅炉、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整合。
(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强燃煤锅炉更新改造。落实国家推动特种设备更新有关要求,逐步淘汰低效落后老旧锅炉。县级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到2025年,完成省下达的煤炭消费量削减任务。(三)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有关县(市、区)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二)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全力推动新能源装机规模,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电能在工业终端能源消费比重、煤炭消费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自治区下达的任务要求。...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并配套高效治污设施。2025年底前,在用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
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量下降幅度达到上级要求。(三)加快推动锅炉整合提升。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
严格执行销售煤炭质量标准,依法查处劣质煤销售和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到2025年市内五区及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市内五区及县级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八)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及天然气管网覆盖的工业园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七)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有序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优先发展保供能力较强的非化石清洁能源,合理布局建设支撑性调节电源项目。支持烟叶烘烤等农特产品加工燃煤设施实施清洁能源改造。
到2025年,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电能在工业终端能源消费比重、煤炭消费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自治区指标要求。...结合城镇供热温暖工程,各旗县市区要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旗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
(六)推进燃煤(燃气)锅炉关停整合。各县(市、区)要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加快热力管网建设,在热电联产供热能力满足负荷需求的情况下,对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进行关停或整合。推进燃气锅炉替代,确需保留的燃气锅炉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到2025年,煤炭消费量完成省定下降目标。(六)加快推动锅炉整合提升。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