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六)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制度;(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八)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水利、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和机构依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排污权要素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生态环境治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实现排污权指标应保尽保。(三)强化跟踪通报。加强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监测,定期开展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跟踪督促工作推进。...聚焦全国碳市场覆盖的发电、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到2027年,推动碳市场纳入行业企业碳排放强度降低5%以上,带动企业碳排放配额资产增值。
充分发挥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系统、排污权跨区域交易和富余排污权交易先行先试优势,进一步激活排污权交易市场,拓宽富余排污权实现获利途径,引导和增强企业在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内生动力。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环境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推动建立权责明确、技术规范、流转顺畅、储备合理、监管有效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下一步,三省一市将以此次重要活动为新的起点和契机,继续深化长三角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不断迭代升级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致力构建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长三角一体化排污权交易市场,更好发挥市场在生态环境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湖北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健全排污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优化排污权配置效率,规范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促进污染物减排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条 自治区级储备排污权划拨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示范项目、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国家和自治区优先培育发展和重点扶持产业、民生保障项目以及积极将可交易排污权投放市场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等
加强排污权要素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生态环境治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实现排污权指标应保尽保。(三)强化跟踪通报。加强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监测,定期开展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跟踪督促工作推进。...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四)聚焦水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加快化工废水集中处理设备更新改造。
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交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交易价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竞价、协议出让等方式由市场形成,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
第六条 自治区级储备排污权划拨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示范项目、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国家和自治区优先培育发展和重点扶持产业、民生保障项目以及积极将可交易排污权投放市场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等
交易可采用公开竞价、协议转让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排污权市场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排污权使用费征收标准。排污单位应在排污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资金交割。
对水泥、陶瓷等“两高”项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措施;实施排污权储备管理、对没有倍量替代的县(区)、市管各园区新建项目,不予总量审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二)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4.加快实施现有煤电机组提标改造。
年4月12日起,启动全市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规范市级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4月11日,邯郸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排污权市场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为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进一步活跃排污权交易市场,激发排污单位自主减排内生动力,经市政府同意,自2024
一、总体要求坚持统一政策、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公开透明、社会监督、深化改革的基本原则,建立实施长三角试点区域统一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构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排污权交易体系,打造规范高效的跨区域排污权交易市场
;(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六)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制度。...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信、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林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
第六条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示范、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自治区优先培育发展的重大、重点扶持产业项目、民生保障类项目、以及积极将可交易排污权投放市场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等,在采取现有项目减排、市场交易
一、总体要求坚持统一政策、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公开透明、社会监督、深化改革的基本原则,建立实施长三角试点区域统一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构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排污权交易体系,打造规范高效的跨区域排污权交易市场
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上级下达考核目标的区域内,使用天然气锅炉的项目以及集中供热项目,其新增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豁免倍量调控,实施总量指标等量替代或排污权等量交易;“先立...试点园区内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建设单位免购买排污权交易指标、提交总量来源说明;挥发性有机物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的,建设单位免提交总量来源说明
试点推广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和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大力发展转型金融。优化总量控制管理,为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四级联创,争创全国生态文明创建示范市。...拓展智慧赋能、远程监管手段,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无事不扰”。
省人民政府建立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公共平台,排污权交易应当通过交易公共平台进行交易。交易价款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排污权交易具体办法由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
此次跨地市排污权交易合作成功签约,标志着九江市排污权储备交易试点有力的迈出了全省推广步伐,为全省建立跨区域排污权市场提供了实践经验,有利于破解当前排污总量供需矛盾问题,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绿色转型,促进全社会污染排放水平总体降低
(一)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经环保部门授权,可作为政府排污权出让方和回购方;(二)排污权可转让方是指通过减排措施,有富余指标可供排污权交易的市场主体。
二是加强经济发展要素保障,主要包括优化政府储备投放,支持排污权跨区流转、优化排污权市场交易方式。三是引导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主要包括激发自主减排内生动力,推进重金属排污权交易、优化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
第十条 纳入实施范围的排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和现有排污单位需要新增排污权的,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前,应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有偿获取。
市场机制方面。把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总盘子。综合考虑企业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公众参与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