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实施意见为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2023年年底,全省重点行业实施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排污许可日常管理、环境监测、执法监管有效联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三、案件启示通过“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清单+排污许可管理平台”开展线上排查,及时发现环境问题线索;施行省、市、县三级线下联动,依法查处无证排污等违法行为,既强化对新建建设项目监管,又有效提升排污许可监管效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强化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监管,加大排污许可证后执法力度,自治区组织开展了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依法查处了一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和排污许可监管,依法严格执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按日计罚、责令停业等措施,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5.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衔接。
)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环环评〔2022
通过实施《工作方案》,将进一步规范环评市场,加强环评和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建设(排污)单位、管理部门、第三方技术单位落实责任,提升环评和排污许可监管能力,推进排污许可与执法衔接,推动监管制度化、常态化
到 2023 年年底,重点行业实施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排污许可日常管理、环境监测、执法监管有效联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方案》提出,开展排污许可监管提升专项行动。...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西省2022年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以排污许可提质增效为主要目标,通过实施“三大专项行动”,显著提高排污许可证准确性和执行报告规范性,不断完善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制度体系
各市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山东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有关要求,将已通过规划环评审查的产业园区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开展规划环评文件质量技术复核及规划环评落实情况检查
探索排污许可监管、监察、监测联动,实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加强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废物管理,鼓励资源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2.加快农业绿色发展。
(三)强化规划环评落实效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按照省厅《河南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要求,制定规划环评监管工作方案,确保三年内完成辖区内所有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落实情况检查。
(三)加强规划环评效力监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按照《河南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要求,制定规划环评监管工作方案,确保三年内完成辖区内所有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落实情况检查。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要求,组织对本级和下级生态环境部门及其他环评审批部门审批的上述行业及其他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按照《山东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对已发证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质量复核工作。
四、不断强化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各地应把排污许可证作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的主要依据,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根据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排污单位信用记录等因素,结合执法正面清单,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和检查方式
环境监管执法(包括排污许可监管执法)的一大困难是排污单位封闭经营,掌握最原始的资料和信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无论是进行现场执法还是通过平台监控执法,都需要排污单位提供信息资料。
日前,晋城发布《晋城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晋城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切实加强和规范环评与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环评源头预防和排污许可核心管理制度优势,近日,江西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实行闭环管理构建全市环评与排污许可合力监管格局的实施意见
污染源监管进一步加强。更新发布10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组织开展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报告和周边监测,并将名录内单位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监管。
预计2021年“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三年行动将得到有力执行,排污许可执法将得到强化,环评行业队伍得到进一步净化。伴随着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实施,预期环境咨询市场将进一步扩大。
三是与规划环评、排污许可、监管执法衔接。与规划环评联动,充分利用规划环评成果、引用规划环评结论和现状评价数据。...对以污染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与排污许可衔接,主要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内容按照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填写,便于企业后续申请排污许可证。
为进一步加大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力度,推动监管制度化、常态化,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河北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力度,推动监管制度化、常态化,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河北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
日前,黑龙江发布《黑龙江省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详情如下:黑龙江省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有效地做好2021年度全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