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环境技术服务: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放许可证申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清洁生产审核、voc“一企一策”等环境保护咨询机构
14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附件:2024年第一批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名单
推动符合条件的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提升产业循环低碳发展水平。
四、第三方环境技术服务: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放许可证申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清洁生产审核、voc“一企一策”等环境保护咨询机构
(北京)有限公司等27家单位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评估。...附件:2024年第一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名单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30日
》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进行了审核验收。
经研究,44个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通过评估(名单附后),现予公布。通过评估的创新试点项目范围内单个企业,视同开展一次清洁生产审核。
全面推进煤炭、电力、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培育绿色工厂、绿色矿山、绿色园区。(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人民政府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进一步科学规范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保障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指导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
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整体审核,统筹推进“绿岛”项目建设。以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为先导,支持绿色工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零碳园区等试点示范。开展工业集聚区生态环境治理,分类资助优秀项目。...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要求,强化美丽中国典范建设水平评估。
清洁生产严格审。推动vocs年排放量1吨以上的工业企业高质量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开展评估,同步开展涉vocs方面审核问题整治。突出问题重点查。
(二)根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和《关于加强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请各属地生态环境局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审核程序开展工作,确保审核质量
三、开展源头减量,鼓励自建设施产废单位应依法按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对环境危害性。...等要求,提升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按照《惠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利用处置指引》《惠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关于通报2023年度惠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情况的函
第五条 下列排污单位、相关从业人员纳入信用评价范围:(一)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二)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单位;(三)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单位;(四)核技术利用单位及伴生放射性开发利用单位
第十一条 磷化工企业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对工艺、设备等进行改造提升,减少磷石膏产生量,提高磷石膏品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废气等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现就《昆明市磷石膏污染防治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市场公平竞争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五、强化环评质量管理(九)加强从事技术评估工作的第三方技术机构管理,推动加强技术能力建设。统筹使用全市环评技术评估力量。...(二)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与执法监督等制度协同发力;推动项目采取先进工艺设备、高效减污降碳和生态保护措施,鼓励建设单位科技创新和管理改革,加大环保投入,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通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企业从源头削减或避免危险废物产生。鼓励企业根据需要对现有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
对不具备独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能力的企业,要求其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咨询服务机构协助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后,登录“管理平台”提出评估验收申请,并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提交到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江苏海事局)11、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到2025年,累计创建绿色工厂30家、绿色产品认证100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8家,推动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比例趋近100%。...积极推行绿色制造,深入推进清洁生产,不断提升行业能效水平,推动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推动钢铁、化工、石化、电力等碳排放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第九条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应当将其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一)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许可排放量;(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
(二)加强培训指导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清洁生产技术咨询、业务指导和宣传培训,面向政府主管人员、评估验收专家、企业和咨询机构技术人员开展清洁生产政策标准、审核流程及方法、评估验收等专题培训。
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于2024年6月30日、11月30日前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辖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工作进展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对各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问效。
请有关区县生态环境局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要求,及时指导、督促辖区对应企业开展审核工作。(二)有序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创新。
二、各市生态环境局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年度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名单及工作进度安排,按计划组织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效果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情况,由组织评估验收的部门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