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审批部门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对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可以对排污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第三条根据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依法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记录、报送相关信息。对可以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信息,有关部门不得要求重复报送。...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称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各地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结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登记情况及各行政主管部门近五年的行政审批信息,更新完善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清单台账,排查摸底行政区域内重点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污染物排放特征、治理现状以及环境影响等情况
第九条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配备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教育、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水行政、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为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更好的服务企业生产经营,2024年7月1日,我省全面启用“全国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系统”)开展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有效提升了我省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能力
公安部门负责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利用餐厨垃圾加工油脂和食品危害人身健康的生产经营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对餐厨垃圾产生和投放进行监督管理,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建立餐厨垃圾产生和去向记录台账。负责依法查处以餐厨垃圾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负荷概况截至2024年10月底,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整体平均生产经营负荷较上一年度基本持平,其中处置、收集类别的负荷率偏低。...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福建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科学实施《福建省“十四五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适用劳动保护等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第三条噪声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统筹规划、源头防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社会共治、损害担责的原则。...市场监管、发展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教育、文旅、广电、体育等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对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置时,应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并严格监督第三方生产经营活动,对第三方违法、违规经营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后果,委托方须承担连带责任。五、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收集、转移、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通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第十二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依法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开展监督管理。
第七条 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第八条 本市支持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依托智慧蓉城建设,建立和完善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系统,推进精准治污。
杭州市某劳务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叶华 沈峥2023年8月24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某混凝土拌合站,该拌合站由某劳务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生产经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水洗车间产生的清洗废水排入废水调节池;废水处理设施中气浮池在运行,但生化池和二沉池已清空,未正常运行。
第二条 定义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指以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环境导致损害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二)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外,纳入《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投保范围内的企业,应当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扬尘污染,对其污染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扬尘污染防治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防止和减少扬尘污染。...第四条 扬尘污染防治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尽责、公众参与、联防联控的防治机制。
第三条通过入海排污口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等是入海排污口的责任主体,负责入海排污口设置论证、规范化建设、备案、维护管理、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源头治理以及排污口整治等。...执法检查、信息管理、信息公开等各监管环节,分别明确了相应的监管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公司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公司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行政、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林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记者注意到,不止是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生态环境执法刚柔并济还体现在,开展柔性的“正面清单”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抽查频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一些地方通过让企业学习法律知识并赚取积分,抵扣环保罚款...一段时间以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坚持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相结合,让生态环境执法既保持力度,又体现“温度”, 持续改进执法方式,不仅节约行政资源,切实提升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效,也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贸试验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信息归集、等级评定、结果公开与应用以及信用修复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9月13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本办法适用于自贸试验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企业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相应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处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效”“证照分离”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加大对企业纾困帮扶力度,指导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依法依规投资建设项目,规范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包装容器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和证后监管工作
要以法律法规为制度准绳指导生产经营全过程,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三是强化应用,加强宣传。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要充分发挥信用评价结果导向激励作用,抓好信用评价结果有效应用,提高评价效能。...省生态环境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召开环保警示和不良企业约谈会,主要是提出工作要求,及时帮扶指导企业整改问题和信用修复,督促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和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持续改进环境行为,提升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
开展多部门、多事项联合双随机执法,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普法活动,执法检查与帮扶指导并重,引导企业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分类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评价监管制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守法合规经营。
、重复检查,切实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按照“谁出证(数)、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督促检验检测机构严守行业底线,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严禁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以外从事餐饮服务、单位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等垃圾。...第六条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教育、商务、交通、公安及其交通管理、财政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垃圾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行政法规、规章,生态环境非罚款类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一)警告、通报批评;(二)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一定时期内不得申请行政许可;(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行政法规、规章,生态环境非罚款类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一)警告、通报批评;(二)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一定时期内不得申请行政许可;(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