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第三方审计部门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表。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指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不限于资产负债表
须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1.6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及其主要参建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 (3)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指主管部门出具的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或验收意见等相关证明文件); 5、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2021 、2022、2023 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6月1日以后出具)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1)提供开标前两个年度内任一年度(财务状况所属期)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提供投标响应前六个月(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3)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不足以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投标人过去三年内(如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在经济活动中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提供承诺函);...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并提供2021、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列入相关行业准入或备案限制名单,或未被列入我公司集团审慎合作企业名单;4.近一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5.近一年取得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年报审计报告
4.财务要求:4.1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和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各年度报告的正文部分(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印章)、资产负债表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单位提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1.3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 2022年、 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承接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额15000万元以上) ③承接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投资额15000万元以上);3.1.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21年、2022、2023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标项1】a.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
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均可)。...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独立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人任何一方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
3.2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财务要求:具有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2 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经营范围需包含炉渣综合利用、 环保技术开发、咨询等炉渣综合利用相关业务;2、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正常缴纳社保和税款、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者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升禾城市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71号),因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