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将第三十二条改为第三十一条,修改为:“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单位无使用配额许可证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将已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用于制冷剂、发泡剂、灭火剂、溶剂、清洗剂
3.减少或避免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若确需使用,如发泡剂(如氯氟化碳)、溶剂(如甲基氯仿)、助剂(如四氯化碳)等,需按相关规定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并按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要求对消耗臭氧层物质采取必要措施
2021年度含氢氯氟烃使用配额,核发利安隆博华(天津)医药化学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2021年度四氯化碳使用配额(见附件1、2和3)。...附件:1.2021年度含氢氯氟烃生产配额核发表2.2021年度含氢氯氟烃使用配额核发表3.2021年度四氯化碳使用配额核发表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月26日(此件社会公开)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
2020年度含氢氯氟烃使用配额,核发利安隆博华(天津)医药化学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单位)用于试剂及助剂用途的2020年度四氯化碳使用配额,核发科慕化学(上海)有限公司2020年度含氢氯氟烃进口配额(见附件
重点排放企业无偿取得碳排放配额的,不作账务处理。(二)重点排放企业使用购入的碳排放配额履约(履行减排义务)的,按照所使用配额的账面余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碳排放权资产”科目。
重点排放企业无偿取得碳排放配额的,不作账务处理。(二)重点排放企业使用购入的碳排放配额履约(履行减排义务)的,按照所使用配额的账面余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碳排放权资产”科目。
请各有关企业(单位)严格按照核定的生产、使用和进口配额,组织相应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采购、使用和进口,不得超出生产配额规定的用途生产、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不得超出使用配额规定的品种、用途、数量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
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企业办理配额申请和备案工作通知如下:一、备案范围(一)环境保护部受理范围1、hcfcs受控用途年使用量在100吨以上的使用企业申请hcfcs使用配额许可证,受控用途主要指制冷、泡沫
关于配额分配与使用配额的初始分配是碳市场的核心要件,从国际市场和国内试点经验看,也是决定市场运行平稳性、有效性以及减排效果的关键要素。...结合试点经验,《管理条例》基本明确了全国碳市场的总体框架以及管理规则,但交易平台设置、配额分配及使用规则、交易主体准入、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消机制以及由碳交易市场衍生的碳金融体系发展等具体问题则仍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