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余垃圾处理遵循“产生者付费”原则,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厨余垃圾管理需要,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机制,健全和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第八条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应当根据厨余垃圾管理需要,及时配合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对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进行评估,建立健全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有利于厨余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为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改善城镇生态环境,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办法适用于德阳市行政区域内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行为及其监督管理
、市级示范区建设资金、新技术(新设备)研发推广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方式,支持全市蔬菜主产区和蔬菜流通集散重点县区开展尾菜处理利用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和危险废物处置地方收费机制。
本市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相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湘潭市税务局湘潭市财政局 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12月28日湘潭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和差别化收费的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逐步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专项规划应当结合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和成分特点,统筹生活垃圾处理流量、流向,明确生活垃圾处理结构和设施总体布局。
三、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全面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测算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各环节成本,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第三条 税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配合税务部门依法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有关工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第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制定收费标准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体现城乡差别化管理。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2023年8月22日河北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
第七条 本市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具体收费办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事项,不得挪作他用。第八条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关的法定条件,并依法取得经营服务许可证。
健全完善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创新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模式,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不断提高收缴率。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5月4日河北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第九条 按照产生者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分类计价、计量收费、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具体收费办法另行制定。...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的立项工作,会同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制定生活垃圾处理的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内容纳入相关规划,预留和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
二是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规范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行为。...为有效缓解各区资金压力,当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将由征收单位根据属地原则缴入各区国库,统筹用于各区垃圾分类和治理,推动我市垃圾处理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第七条 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市、县(区)开发区管理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依法依规按程序合理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推动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对纳入储备库的项目,全面梳理不动产、经营权等产权登记情况,对产权不明晰的项目,依法依规理顺产权关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11月18日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一条 为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
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创新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模式,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不断提高收缴率。
年)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建村〔2022〕44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指导意见
第九条 按照产生者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具体收费办法另行制定。...其他相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协同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一)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的立项工作,会同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制定生活垃圾处理的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二)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内容纳入相关规划
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市、县(区)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组织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分类处理工作,并负责对生活垃圾产生者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单位等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制定收费管理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第六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