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试行)》《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等一批制度成果
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方面,自治区颁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黄河内蒙古段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行动计划》《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
以此为依据,2018年,省财政厅会同原省环保厅研究制定《辽宁省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进而全面构建起全省河流断面水质超标污染补偿制度。...水质的改善是全省综合政策的结果,也说明断面补偿机制在真正发挥作用。同时,从水质污染补偿金额来看,今年上半年同比又下降了一半。这体现了政策的明显效果。”
水污染防治方面,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印发实施《黄河内蒙古段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督办的63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资金补偿、产业转移、对口协作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行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制度。
为强化监管,推动辽宁省河流水环境质量改善,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45号)等规定,近日,省财政厅、辽宁省环保厅联合印发了《辽宁省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辽宁省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具体如下:辽宁省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水污染防治,全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