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规划省内集中处置建设。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每年开展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统筹规划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并纳入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编制印发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小组2025年工作计划,扎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省、市各项要点任务落地落实。强化穗港澳三地环境保护工作交流与合作。
2024年行业评述01#主要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牵头组织编制了《“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组织编制《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深入谋划“十五五”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重大工程,构建“1+n”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
2月21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鄂环办〔2025〕3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各专员办、厅属各单位:《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第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大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
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严把“两高一低”项目准入关口,坚持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零审批、零引进”,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条款规定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按照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鼓励循环利用
第二章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的一般规定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政策和措施
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研究制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二、规划与建设(八)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需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国土空间规划、水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乡供水专项规划和城乡污水专项规划相衔接。
第二章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第十条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编制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调整。
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与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水体功能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相衔接。...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依法批准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2.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根据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编制专项资金预算,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分配给三区的专项资金按照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量和年度考核结果等因素进行分配,由各区按项目法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分配因素如下:(1)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因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
1.工程概况南水北调豫东水资源配置南线工程已列入河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南水北调工程提升规划布置的干线工程之一,是我省构建“八横六纵”现代水网的“主骨架”。
第五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与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水体功能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相衔接。...第六条【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水行政等有关部门依法编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第七条 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等,应当充分考虑入河排污口布局和管控要求。...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所属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流域内入河排污口设置,承办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授权范围内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按照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鼓励循环利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编制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措施等内容。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和《乌兰察布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碳达峰等要求,采用清洁运输方式
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负责,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二章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第十一条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编制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调整。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当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并与详细规划相衔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2.园区开发规划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3.园区环保基础设施齐全;近三年内园区未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生态破坏事件或因环境污染引发恶劣社会影响事件,未因环境问题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或省级以上部门挂牌督办或已完成相关通报或督办问题整改并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