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26日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以规范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第五条(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发布全市统一的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并公布评价结果。
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用评价、环境信息披露、排污许可、环境公益诉讼等制度改革。三是强化督办落实。持续实施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严格执行销号制度,确保督察整改到位见效。
第六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下简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兵团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指导自贸试验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制定和完善评价管理办法,建设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
西宁市、海西州生态环境局汇报了辖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监督管理情况。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就持续做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提出要求。...近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组织召开环保警示和不良企业约谈会,对2023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环保警示和不良的32家红黄牌企业进行集中约谈,各市州生态环境局、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等50
中小微企业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相关规定确定;(三)非营利性单位或组织;(四)近两年省级、市级环境信用评价中主动申报且被评为绿牌的企业
第二十条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中,将入选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典型案...,经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后,纳入实践储备库。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根据《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5.因环境违法行为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或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为环保不良企业的;6.企业主体设备存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设备隐瞒未报的。...申请企业评估监测报告已报所属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为加强本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提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水平,强化排污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我局对《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根据《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浙环函〔2020〕16号)要求,对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考核,列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各地强制性清洁生产的实施情况,列入美丽浙江建设考核。
四、多措并举鼓励企业绩效等级提升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将绩效分级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a、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在环境信用评价中予以适当加分;评为a级的企业纳入日常监管“白名单”,原则上以线上检查为主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所称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标准,对本行政管理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七)创新发展环保服务。支持环境信用评价、排污权交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等新兴环保服务业发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赋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高效生态绿色产业集群,围绕挥发性有机物、臭氧、温室气体、危险废弃物、新污染物、噪声治理、生态环境应急等重点领域,鼓励企业应用绿色低碳环保原辅材料,支持污染防治前沿技术开发和应用
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附件:自治区 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5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自治区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四、健全环境治理手段,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十)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排污单位规范环境行为,提升环境信用等级,鼓励排污单位积极申请参加环境信用评价。
规定区域限批、督察、约谈、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环境信用评价、挂牌督办等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督促企业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经济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生态环境厅对错峰生产工作执行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约谈并扣减其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得分。...关于2023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省水泥协会,各水泥企业:为进一步规范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川渝地区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开展环境信用评价,逐步实现分级分类管理,提高监管成效,不断促进行业自律和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测行为和查处程序
结合我省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的开展,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信用等级评价,推动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8.大力推进行业自律。
;(五)现行有效期内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为“环保警示”“环保不良”的企业;(六)当事人被实施不予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次发现同类环境违法行为的;(七)其他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厦门市生态环境局重新印发《厦门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对于未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等14类符合条件不予行政处罚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作出详细规定。
鼓励未纳入第一款规定范围的排污单位自愿向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派出机构申请参加环境信用评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范围需要调整的,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调整。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企业绿色评级和环境信用评价,对评级高、信用好的借款人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第四章 贷款流程第十条排污权抵押贷款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借款人提出排污权抵押贷款申请。...除按照一般公司贷款要求对借款人进行审查外,还须通过查看征信系统、查询企业环境信用评级、企业实地调查等方式,调查借款人的污染物排放、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缴纳、环境违法信息等情况,生态环境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
(检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全文如下:宁波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
无故未按时报送的,将依据《珠海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列入珠海市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三)补助发放后,生态环境部门有权对补助项目开展抽查,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本补助方案要求的,可全额收回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