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9日,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以及《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32万元罚款。...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并对违法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给予举报人罚款金额5%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一举报事项符合多种奖励情形的,可以叠加奖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专用裁量表1未批先建的裁量标准(2024年6月15日《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第十二条 一般失信信息是指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失信行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最终维持原决定的行政处罚信息;(二)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受到自治区级及以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挂牌督办的信息
如果你(公司)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参照《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j-1表的规定,在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法律适用审查和核查相关证据的基础上,经集体案审讨论研究,决定如下:罚款壹仟零叁拾万柒仟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附件:1.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申请指引2.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申请书(模板)3.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书(模板)附件1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申请指引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
4月16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2008年12月30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行政复议办法》同时废止。
日前,湖南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全省行政执法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湖南两起生态环境执法案例获评全省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分别是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李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行政处罚案、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某废品回收站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免于处罚案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共3页(2024年1月16日)。2.《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调查询问笔录》1份,共3页(2024年1月16日,被询问人:生产经理罗某)。3.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将成立省生态环境厅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研究决定行政执法监督重大事项。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2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山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我局对你单位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整(540000元)。
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办法》(环执法〔2024〕1号,以下简称《办法》)。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就《办法》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适用于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
6.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资格互认,推进跨区域交叉执法,推动环境违法线索互联、调查取证互助、处理结果互认。7.探索制定示范区生态环境领域强制性标准的可行路径。(三)建立更加高效顺畅的要素流动机制。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从轻处罚事项清单》《江西省生态环境减轻处罚事项清单》《江西省生态环境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三张清单》主要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榆林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14日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依据计分情况,从高到低分为以下四个等级:(一)a级:生态环境信用分值90分(含90分)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5年内未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3年内未发生因履职不到位而致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及《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向城西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协调,该单位缴纳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依法行政办发〔2023〕4号)的要求,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强制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环境检测机构),是指非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环境检测活动,出具检测数据或结果,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机构。
〈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通知》(浙环发10号),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以某塑料化工商行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的当事人卓某某、林某某、
(二)b级:生态环境信用分值60分(含60分)-90分;或生态环境信用分值90分(含90分)及以上,但5年内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同时未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3年内发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第二条《深圳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以下简称《裁量权规定》)适用于深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及部分行政强制措施的裁量。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环境检测机构),是指非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环境检测活动,出具检测数据或结果,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机构。
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阶段可以组织开展听证。经磋商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赔偿协议的履行情况作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裁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