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涉vocs无组织排放(1)各施工状态下vocs质量占比≥10%的vocs物料使用过程废气是否收集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vocs质量占比≥10%的含vocs
涉vocs有组织排放问题占比32%,涉vocs无组织排放的占比25%,vocs物料储存与输送中的问题占20%,台账记录不合格的占比22%。
无组织排放源: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通告》(粤环发〔2021〕4号要求,涉vocs无组织排放的新建企业自2021年7月8日起,现有企业自2021年10月8日起
昨日,即6月14日,广州生态环境发布一则《致我市涉vocs无组织排放企业的一封信》,要求涉vocs无组织排放的新建企业自2021年7月8日起,现有企业自2021年10月8日起,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致我市涉vocs无组织排放企业的一封信 涉vocs无组织排放企业: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通告》(粤环发〔2021〕4号)要求,我市涉vocs无组织排放的新建企业自
6月14日,广州生态环境发布一则《致我市涉vocs无组织排放企业的一封信》,要求涉vocs无组织排放的新建企业自2021年7月8日起,现有企业自2021年10月8日起,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涉vocs有组织排放问题占比32%,涉vocs无组织排放的占比25%,vocs物料储存与输送中的问题占20%,台账记录不合格的占比22%。
三、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审查新建、扩建、改建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无组织排放审查,要按照应封闭全封闭、能收集全收集的原则,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凡涉vocs无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有关要求,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充分论证采取的vocs无组织控制措施,vocs收集效率和处理效率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对涉vocs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进行在线监控,重点企业8月底全部建成投运,数据与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空气质量综合管控系统联网。
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持续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对9009家涉vocs无组织排放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督促并指导3494家企业进行了无组织排放整改,有效减少了vocs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