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和碳排放因子库,在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新型储能等重点行业率先开展“碳足迹”核算。加快推进合肥市“碳普惠”试点,推动构建省“碳普惠”体系。
推动建立个人碳账户,持续完善深圳碳普惠体系。...充分发挥展会论坛辐射带动作用,持续完善“一带一路”绿色创新大会、绿色发展故事短视频大赛、绿色产业创新创业大赛等体系。
积极构建多层次消纳渠道,打通碳普惠减排量进入上海试点碳市场交易的实施路径,实现碳普惠体系初步闭环。...2.大力推进上海碳普惠体系建设。组建并公布上海市碳普惠专家库。构建碳普惠方法学储备库,发布绿色出行、居民低碳用电、分布式光伏发电等7个方法学,并开发相应的减排场景或项目。
制定山东省碳普惠管理制度,完善碳普惠体系的相关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等配套措施,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利和责任,为碳普惠体系的建设运营和监督管理提供政策保障。2.搭建碳普惠体系架构。
建立健全全市碳普惠体系,开设企业和个人碳账户,拓宽企业和个人碳账户应用场景,鼓励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使用碳积分抵消碳排放。...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支持建立碳减排认证评级体系,确保碳排放权数据准确可靠。制定地方性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评价指南,为市场主体“标绿”“识绿”,建立全市碳减排企业(项目)库。
建立全省碳普惠工作推进机制,把碳普惠体系建设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工作,加强对碳普惠体系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相互配合,积极支持碳普惠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碳普惠体系建设运行及其监督管理。第三条【基本原则】碳普惠体系建设运行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开透明、全民参与的基本原则。
此外,江苏省还将在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建设碳普惠体系、完善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技术研究等方面分别做出部署。
出台《上海碳普惠体系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及相关专项操作细则,明确上海碳普惠体系的顶层设计、技术规范、操作规则、业务流程、平台对接等,规范各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关系,为碳普惠体系的运行提供政策依据与保障。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分三步建立碳普惠机制:2021年,形成碳普惠体系顶层设计,构建相关制度标准和方法学体系,完善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机制,建立碳普惠商业激励机制。
通过制度创新,在现有碳排放权交易和碳普惠体系基础上,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开发生态碳汇产品;统筹林业碳汇交易与公益性碳汇林建设,积极推进各类林业增汇减排项目试点,探索建立碳中和、碳汇管理、大数据研究中心等平台
《暂行办法》拟修订和增加的内容包括:设立碳排放交易基金;可在全市实现碳排放达峰后对碳市场实施绝对总量控制;引入年度配额管理实施方案,调整配额管理时间;引入碳普惠体系,允许碳普惠体系产生的核证减排量作为抵消信用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