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平台生成的危险废物设施二维码和包装物电子标签,对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和场所实施“赋码”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实现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监控。
以企业危险废物相关法律制度落实、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自行利用处置情况等为核查重点,采取“执法+服务”“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帮扶指导。...为规范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运行环境管理,严格防范和遏制危险废物违法利用处置,保障全区生态环境安全,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安排部署,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积极组织开展全区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有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
第五条 未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贮存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但在贮存过程中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污染物未发生迁移扩散进入外环境的,可以认定为“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申请人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内废物类别hw18,废物代码须包含772-002-18,经营方式须包含收集
强化贮存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分类分区贮存,严禁将危险废物露天堆放。
经查,自2022年6月至2023年4月期间,武某某在明知废铝灰是危险废物,无运输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情况下,自他人处购进废铝灰进行铝灰压球,并租赁荥阳市城关乡南周村某仓库用于贮存废铝灰。
近年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赣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危险废物领域相关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案例①:步某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 一、案情简介 2024
指导督促收集单位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等标准要求,严格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采用电子地磅、电子标签等技术手段加强危险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
建筑垃圾中的危险废物的管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其他固体废物混合堆放、处置。
,日常转运、处置由有资质第三方公司负责,贮存间内部建设规范,但危险废物贮存间外侧未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小型维修店等小微企业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对产生的废油、废液、含油废桶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贮存和利用处置,避免发生违规利用、处置和非法排放、倾倒等行为。...加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等重点行业危险废物(废母液、废反应基等)收集、利用、处置技术指导,指导相关企业及时开展危险废物属性鉴别,依法做到废物全量收集和按照废物属性实施管理,防止发生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
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三章 一般规定第四章 工业固体废物第五章 生活垃圾第六章 农业固体废物第七章 其他固体废物第八章 危险废物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十章 附
其中包括东城区某卫生服务中心存放实验产生的废液、过期试剂、空试剂瓶的危险废物贮存间未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经执法人员复查发现已完成整改;朝阳区某餐饮企业油烟净化器有损坏涉嫌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擅自倾倒、堆放及丢弃、遗撒危险废物或危险废物与其他物品混存均为违法行为。(四)转移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应依法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查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案例04 江西某礼花制造有限公司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案一、案情简介 2024年5月17日,萍乡市上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江西某礼花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照环评要求和相关规定贮存危险废物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查验危险废物运输企业的运输资质,依法查处违反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第九条【禁止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及非法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
(二)危废违规贮存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禁止无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公告显示,本市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规范的固体废物包括农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办法。
【查处情况】该企业危险废物贮存间未按规定张贴标识牌的相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一、不予处罚清单(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但未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且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二)未按照规定时限、内容公开环境信息(不含公开内容弄虚作假行为
;(二十一)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二十二)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二十三)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
(三)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排查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聚焦“六个方面”(危险废物贮存、环评、中间体、制度落实、豁免管理、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先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等专项行动
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及时发布固体废物领域典型的违法案例,通过以案说法,形成“惩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成效。